重磅 | 天津出臺三年行動計劃,做好這件事!

日前,我市出臺《天津市優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計劃》,並提出了42項重點任務。計劃用三年時間,使我市營商環境達到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標準。


重磅 | 天津出臺三年行動計劃,做好這件事!


《行動計劃》提出:


加強不動產信息共享:不動產登記業務可通過天津網上辦事大廳或“津心辦”應用程序(APP)辦理。不動產登記結果納入電子證照庫實時共享。


深入實施“海河英才”行動計劃:編制重點產業引才圖譜,徵集發佈高端緊缺人才崗位需求。為人才提供安居、交通、醫療、子女入學等一攬子服務。


提高項目開工建設效率:一般社會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從項目備案到取得施工許可證不超過60天。


持續提升市場開放度:

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經貿往來,擴大肉類、乳品和糧油進口規模。


提升城市綜合立體交通便利度:加強公交與地鐵接駁換乘,加快建設京唐、京濱、津興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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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優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計劃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和市委部署要求,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制定本行動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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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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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天津工作“三個著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樹立“產業第一、企業家老大”理念,按照“世界標準、國際通行”要求,堅持改革創新、依法依規、公開公正、廉潔高效、誠實守信、權責一致原則,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對標先進,補齊短板,用三年時間,使本市營商環境達到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標準,不斷激發企業發展力和城市吸引力,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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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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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務環境


1.優化企業開辦服務


(1)加快推進“一網通辦”。推進企業開辦、變更、註銷等登記事項“一網通辦”,實現企業登記事項全流程網上辦。落實“證照分離”改革要求,全面推行經營範圍自主申報制度。(市市場監管委牽頭,市政務服務辦、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稅務局、市人社局、市規劃資源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按職責分工落實)


(2)擴大電子營業執照等應用。將電子營業執照作為網上辦理各類政務服務事項以及招投標、銀行開戶等業務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和電子簽名手段,能通過在線核驗的,不再提交紙質營業執照及複印件。免費為更多市場主體發放稅務UKey,擴大電子印章、電子發票應用領域。(市市場監管委牽頭,市政務服務辦、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稅務局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落實)


(3)簡化註銷企業手續。

全面開展企業簡易註銷登記。通過“一網通辦”實現企業註銷全流程涉及部門間數據互通共享。在申請註銷登記前,允許企業撤銷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發佈的清算組備案和債權人公告。(市市場監管委牽頭,市稅務局、市政務服務辦按職責分工落實)


2.提高項目開工建設效率


(4)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落實區域評估、聯合測繪等改革措施,一般社會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從項目備案到取得施工許可證不超過60天。深化施工圖審查改革,對功能單一的社會投資廠房、普通倉庫項目,進一步擴大新建、擴建單體建築取消施工圖審查實施範圍,實行告知承諾制。優化軌道交通建設項目審批和重大變更審批政策。(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資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擴大快速審批機制應用範圍。

擴大社會投資低風險項目範圍,實行快速審批機制,大力推行告知承諾制。提高規劃編制科學性,落實項目前期策劃生成機制。在更大範圍實施區域評估。推行“用地清單制”改革,在土地出讓前,統一組織實施各項評估評價,建設單位根據清單即可開展工程方案設計。(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各區人民政府、市規劃資源局、市發展改革委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落實)


3.提升政務服務水平


(6)提升網上政務服務能力。依託天津市信息資源統一開放平臺和電子證照、電子印章等基礎條件,加強政務數據匯聚、共享和開放,落實部門共享開放主體責任,優化政務服務流程。公佈“四免”事項和“免申即享”事項清單,做到政府部門核發的材料原則上免提交、政府部門形成的業務表單數據原則上免填寫、可用電子印章的免用實物印章、可用電子簽名的免用手寫簽名。(市政務服務辦、市公安局、市委網信辦牽頭,各區人民政府、市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


(7)提高政務服務便利度。組建專業綜合受理隊伍,落實前臺綜合受理、後臺集成服務,減少申請人等候時間。圍繞“辦成一件事”,實行高頻事項“場景審批”。全面提高中介網上超市建設水平,進一步規範中介服務市場行為和市場秩序。(市政務服務辦牽頭,市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


(8)提升政務服務滿意度。完善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制定政務熱線服務質量標準。升級市便民服務專線綜合平臺,推出“津呼速應”熱線服務。落實市、區兩級營商環境投訴查處快速反應機制,增加服務企業家專席數量。(市政務服務辦牽頭,市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


(9)全面對接國家政務服務平臺。與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應接盡接,政務服務事項應上盡上,做到標準統一、整體聯動、業務協同、“跨省通辦”,滿足各類市場主體和群眾異地辦事需求。(市政務服務辦、市委網信辦牽頭,市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


(10)完善“政務一網通”平臺功能。推動政務信息資源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跨業務專網互通共享,實現業務協同。在公安、人社、教育、衛生健康、民政、住房城鄉建設等領域,持續提供更多個性化應用服務,鼓勵市有關部門和各區基於“政務一網通”平臺開設政務服務“旗艦店”。(市政務服務辦、市委網信辦牽頭,各區人民政府、市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


4.提高不動產登記效率


(11)加強不動產信息共享。在有條件的區,不動產登記業務進駐政務服務中心,實行不動產登記“一站式”辦理,探索建立不動產登記責任保險機制,企業間轉移登記全部即時辦結。不動產登記業務可通過天津網上辦事大廳或“津心辦”應用程序(APP)辦理。實現具有人臉識別功能的統一身份認證、統一支付。不動產登記結果納入電子證照庫實時共享。(市規劃資源局牽頭,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務服務辦、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委網信辦按職責分工落實)


5.完善市場監管機制


(12)加強監管信息化建設。加快“互聯網+監管”推廣應用,建設全市統一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信息化平臺,推動全市各級監管部門進駐平臺,並與相關業務平臺互聯互通,實現“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部門聯合抽查的全流程管理。加強對“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和部門聯合抽查常態化工作的量化考核。(市市場監管委、市委網信辦牽頭,各區人民政府、市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


6.加強勞動力市場監管


(13)增加網上辦理就業登記渠道。優化升級市人社局官網辦理就業登記功能,實現用人單位網上查詢員工就業登記相關信息和社保關聯信息。加大對新業態、新技術、新工藝企業支持力度,支持國家職業標準不能滿足培訓需求的企業,自主開展項目定製培訓。提高調解仲裁信息化水平,進一步提升調解仲裁辦案系統功能。(市人社局負責)


(二)打造富有活力的市場環境


7.優化納稅服務


(14)持續提升納稅服務水平。拓展稅費綜合申報範圍,進一步簡併申報次數。除特殊、複雜事項外,實現企業辦稅繳費事項“網上辦”、個人辦稅繳費事項“掌上辦”。正常出口退稅業務的平均辦理時間不超過8個工作日。(市稅務局牽頭,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市醫保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海關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落實)


8.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


(15)壓縮“獲得電力”時間。精簡優化辦電流程,減少客戶辦電環節。優化升級“網上國網”APP線上辦電功能,主動推送進度查詢、典型設計、電量電費等信息,提供報裝用電全流程服務。(國網天津市電力公司負責)


(16)提升供電服務便利度。推動電力業務系統與“政務一網通”平臺互聯互通,在線獲取相關電子證照,新建項目電力接入“免申請”線上流轉。研究編制供電可靠性管控邊界條件,推動出臺供電可靠性管制政策。(國網天津市電力公司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政務服務辦按職責分工落實)


9.提高獲得用水用氣效率


(17)優化用水用氣報裝流程。加快推進用水用氣報裝信息化建設,提升用戶體驗滿意度。出臺用水用氣報裝標準,統一流程、要件、時限等要素,縮短通水通氣整體時間。建立完善報裝投訴監管、糾紛解決及回訪機制。(市水務局、市城市管理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0.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度


(18)開展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專項行動。加快推進智慧港口建設,建立完善第三方評估工作機制,實現進出口邊境合規成本和單證合規成本具有明顯競爭優勢,進一步壓縮進出口邊境合規時間和單證合規時間。(市商務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天津海關、天津港集團、市交通運輸委、市委網信辦、市市場監管委、天津濱海國際機場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落實)


11.提升企業融資便利度


(19)優化獲得信貸服務。加快天津市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臺(信易貸平臺)、天津市“線上銀稅互動服務平臺”、中國銀聯雲閃付APP“津e融”平臺、中徵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等建設應用。金融機構加強與備案徵信機構、信用評級機構合作,提升徵信服務水平。(市金融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稅務局、天津銀保監局、市財政局、市政務服務辦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落實)


(20)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推動商業銀行實行差異化定價策略,合理確定小微企業貸款利率。完善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發揮市融資擔保發展基金作用,為中小微企業融資提供再擔保。對符合條件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進行增資。(市金融局、市財政局牽頭,天津銀保監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按職責分工落實)


(21)拓寬企業融資渠道。支持企業搶抓科創板、創業板註冊制改革機遇,利用資本市場助力企業做強做優做大。發揮海河產業基金、濱海產業發展基金作用,推動高端裝備製造、智能科技、生物醫藥和新能源、新材料行業發展。(市金融局、市財政局牽頭,各區人民政府、天津證監局、海河產業基金管委會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落實)


12.深化政府採購和招標投標改革


(22)完善電子招標採購平臺。建設全市統一的政府採購和招標投標電子化交易系統,擴展在線辦理服務功能,運用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實現交易、金融、信用、監管數據共享和服務協同。(市政務服務辦牽頭,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交通運輸委、市規劃資源局、市水務局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落實)


(23)優化招標採購服務。完善招標投標工程擔保制度,試行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和投標、履約、農民工工資等保險。大力培育全過程工程諮詢服務市場主體,提升工程諮詢服務能力。加快推進工程總承包方式招標投標,減少招標投標層級。合理設置資質要求,引導更多民營企業依託自身技術和產品優勢參與競爭。實行區級政府採購意向公開。優化建設工程、公路養護工程等招投標流程。(市政務服務辦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交通運輸委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落實)


(24)強化招標採購監管。建立常態化監管機制,擴展招標採購業務監管點,利用大數據監管模型,提升監管平臺自動預警功能,輔助投訴處理和圍標串標行為查處。完善招標投標信用監管制度,構建信用評價和應用體系,實行信用保證金減免制度。(市政務服務辦牽頭,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交通運輸委、市規劃資源局、市水務局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落實)


13.提升創新創業活躍度


(25)加大創新主體培育力度。實施創新型載體培育行動計劃,建成更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國家級創新平臺。加大對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力度。建立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後備庫,持續增加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數。佈局建設市級工程研究中心。整合科技資源,加強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推動創建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為相關企業提供工業設計、模型加工、中試生產、產品推廣等全鏈條服務。實施創新示範工程,優化應用場景供給服務,建立應用場景目錄,為更多企業的新技術、新產品搭建應用場景,打造新技術、新產品率先使用推廣的創新高地。(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落實)


14.著力培育和發展數字經濟


(26)加快建設天津智港。加快5G網絡建設,推進城市基礎設施智能化。加快推進電商、物流、交通、金融等行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發展,實現數據資源集聚共享和流通交易。打造智慧港口,營建智慧園區,推進“港城”、“產城”深度融合。(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委、天津港集團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5.持續提升市場開放度


(27)構建大招商工作格局。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經貿往來,擴大肉類、乳品和糧油進口規模,支持有創新能力的民營企業外向型發展。(市商務局負責)


(三)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環境


16.深入推進法治化營商環境


(28)全面清理相關規章和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不符合《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天津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要求的規章制度,解決招商引資、行業管理等領域政策衝突問題。制定的惠企政策涉及多部門時,明確牽頭部門、規定聯合辦理,切實清除“中梗阻”,打通政策落實“最後一公里”。完善“天津政策一點通”平臺功能,通俗解讀、精準推送惠企政策,讓企業“一鍵搞定”。加強政策制定前的調研論證和實施後的第三方評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市司法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委網信辦、市政務服務辦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落實)


17.完善信用體系建設


(29)提升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功能。加大信用工作力度,完善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服務。制定政務誠信評價指標,加強政務誠信監測評價和公務員誠信教育。開展行業信用評價,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建立完善公共信用評價機制,擴大信用報告應用領域。(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市場監管委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落實)


18.加強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


(30)開展高價值專利培育項目試點工作。出臺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政策舉措。建立訴調對接機制,形成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成中國(天津)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和新材料領域專利快速預審、快速確權、快速維權。完成濱海新區、東麗區國家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試點建設,提升區域知識產權綜合運用服務能力和水平。(市知識產權局、市高法院、市司法局、市貿促會、濱海新區人民政府、東麗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9.提高合同執行率


(31)優化法院服務。通過社會化專業服務平臺實現法院文書送達一體式集約化,推動法院與市場監管等部門數據對接共享,大幅提升法院文書送達到達率。推動法院與行業調解組織、人民調解組織對接,增加入駐法院的調解平臺和調解員數量。加大“分調裁審”力度,不斷提高“分調裁審”佔收案總數的比例。(市高法院牽頭,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委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落實)


(32)提高案件辦理質量。在條件成熟的法院開展試點,建立工作機制,對金融類等涉民營企業相關案件設立專門法庭進行集中、一體化審理。建設完善終本案件管理平臺,有效銜接財產核查與恢復執行立案,對終本案件恢復執行全程留痕、實時監管。(市高法院負責)


20.加大對中小投資者保護力度


(33)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質量。規範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嚴格會計準則適用,提升財務信息質量。加大對上市公司“董監高”等“關鍵少數”行為規範和履職盡責情況的監督檢查。(天津證監局、市高法院按職責分工負責)


(34)健全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分類處理信訪、舉報、投訴,證監部門與司法機關和相關部門相互協作,共同化解矛盾糾紛,依法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天津證監局、市高法院按職責分工負責)


21.提高辦理企業破產便利度


(35)優化企業破產程序和配套機制。深化府院聯動,解決企業破產程序中出資人調整、職工權益保護、稅收優惠政策落實、信用修復、企業註銷等問題。完善破產審判配套機制,探索有效識別破產清算與重整機制,審查甄別採取退出或者重整方式清理企業債務。分級動態管理破產管理人,保障其依法履行職責並加強業績考核。(市高法院牽頭,市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


(四)打造開放包容的人文環境


22.加大人才引育力度


(36)深入實施“海河英才”行動計劃。創建無人機和新材料、軌道交通、智能網聯汽車等十大產業人才創新創業聯盟,整合政策、項目、平臺、資源,打造一批千億級產業集群和人才高峰高地。編制重點產業引才圖譜,徵集發佈高端緊缺人才崗位需求。舉辦“津洽會”人才智力引進、“雙一流”校園招聘、“學子津門行”等活動,依託校友會、商會赴外省市,引進高端人才和青年人才。遴選培養一批高層次創新創業“項目+團隊”。實施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組織實施國家級和市級繼續教育高級研修項目。推動中國天津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建設。完善服務保障體系,為人才提供安居、交通、醫療、子女入學等一攬子服務。(市人才辦牽頭,市人社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交通運輸委、市衛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教委等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落實)


23.提高公共服務群眾滿意度


(37)完善文體設施空間佈局。健全區、街道(鄉鎮)、社區(村)三級文化服務體系,推動文化資源向基層和農村傾斜。出臺公共體育設施佈局規劃,統籌建設各類體育場地設施。健全多元主體舉辦賽事活動機制。(市文化和旅遊局、市體育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8)統籌配置教育資源。開展“1+X”證書制度試點工作,組建14個院校聯盟。組織各院校修訂人才培養方案。提升基礎教育階段信息化教育教學水平。(市教委負責)


(39)提高基層醫療服務能力。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二三級醫院聯動,深化基層慢病管理醫防融合。做實做細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完善中醫藥服務體系建設,提高中醫藥診療服務能力。(市衛生健康委負責)


(40)提升養老服務質量水平。出臺《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促進養老事業健康發展。開展養老機構等級評定。組織開展全市護理員線上培訓。推進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市民政局負責)


24.持續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41)提升生態環境重點領域治理水平。持續推動工業涉氣汙染物減排,加快推進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動態監測改造效果。更新應急減排清單,全面推進績效分級差異化管控,支持企業提升改造。加強重汙染天氣預測預警。持續推動水環境治理排名考核機制,提高各區治河、護河積極性。建立土壤汙染狀況調查報告、風險評估報告、風險管控(修復)效果評估報告評審機制。(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各區人民政府、市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


25.提升城市綜合立體交通便利度


(42)加快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城市公交線網結構,加強公交與地鐵接駁換乘。加快推進地鐵線路建設。加快建設京唐、京濱、津興鐵路,持續打造“軌道上的京津冀”。推進天津港集疏運專用貨運通道規劃建設。(市交通運輸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濱海新區人民政府、天津港集團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落實)


組織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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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各部門、各單位要結合全面從嚴治黨、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進營商環境建設。各牽頭單位要發揮牽頭作用,銜接協調重點任務,督促推動工作落實;各配合單位要主動參與、積極配合,及時完成承擔任務。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是本單位營商環境建設第一責任人,要親力親為、統籌推動,一項接著一項抓,一年接著一年幹,綿綿用力、久久為功,確保各項重點任務落地見效,重點指標不斷爭先進位。


(二)狠抓工作落實。堅持統籌推進和市、區協同,市有關部門要逐項細化工作目標、工作措施和責任分工,狠抓改革措施落地見效。各區要緊密結合區域發展實際,制定落實措施,主動與市級部門協同推進本區營商環境建設。


(三)改進工作作風。各區、各部門、各單位要結合黨風政風建設、幹部隊伍建設,眼睛向內查找差距,認真制定改進措施,切實解決服務意識不強、服務能力不足、服務質量不高等問題。對各類市場主體要一視同仁,既重視大項目,也重視小項目;既重視新企業落戶,也重視老企業發展。市有關部門要持續開展政策解讀培訓,切實提高一線工作人員業務水平和服務能力,解決政策落地“最後一公里”問題。


(四)加強輿論引導。多渠道、多形式、多層次宣傳推介本市優化營商環境的各項政策,提高知曉度和應用度,形成全社會支持和參與營商環境建設的良好氛圍。要及時總結優化營商環境的經驗做法,不斷推廣典型案例和成功實踐,相互學習借鑑,共同提高進步,形成更多可複製、可推廣的工作機制和創新成果。


(五)嚴格督查考核。市政務服務辦要依據本計劃,會同有關部門分年度制定責任清單,並於上一年度年底前報市人民政府審定。市政府辦公廳要加大督查督辦工作力度,將優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計劃落實情況納入績效考核。要結合不作為不擔當問題專項治理,

對敷衍塞責、行動遲緩、工作不力、效果不佳的,嚴肅追責問責


來源 | 天津政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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