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和他人骗取丈夫钱财能否构成诈骗罪?

以案释法|妻子和他人骗取丈夫钱财能否构成诈骗罪?


典型案例

以案释法|妻子和他人骗取丈夫钱财能否构成诈骗罪?


2019年7月8日,李某向自己的牌友兼好友夏某倾诉,称自己丈夫花某近几年生意做大后,忽视了与自己的交流,担心花某将来会抛弃自己,问夏某该怎么办。夏某想了一会儿,与李某协商:李某给夏某出具一张假借条,称借夏某20万元钱用于炒股,借期为三个月,无息,等花某还了夏某钱后,夏某把该笔钱给李某,李某给其1000元好处费。三个月后,夏某把李某夫妇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法院查明,花某还了20万元给夏某,但夏某拒绝将该钱给李某。李某无奈,便将事实真相告知其夫,夫妻二人将夏某告到公安局。经多次讯间,夏某承认自己起初就想占有这20万元。便向李某献计,要到钱后从未想过要给李某。李某伙同他人骗取自己丈夫钱财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

案例分析

李某与花某是夫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花某经营的个人独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二)生产、经营的收益,大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花某的公司财产系花某、李某的夫妻共同财产,李某的行为针对的不是他人的财产而是自己的财产;其次,从本案中李某的行为来看,她并非想将这20万元的夫妻共同财产归个人所有,而是想拥有支配权,故李某的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第三要件,其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以案释法|妻子和他人骗取丈夫钱财能否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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