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的合同履行法律咨询建议

一、及时通知合同相对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因执行疫情防控命令或措施导致合同不能及时或实际履行的,应尽快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发送通知,将疫情对公司接收服务或产品、支付款项的影响及其他导致无法按约履行的情况明确告知对方;同时要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二、搜集和保留证据材料

疫情防控期间,应注意搜集和保留有关机关的通知和文件(信息)、采取防控措施的照片或视频。

三、加大合同履行跟踪力度

合同履行跟踪是保障合同正常履行、保障合同权益的应有措施,非常时期尤其要落实好合同履行跟踪措施。建议公司将合同履行跟踪落实到人,指定专人通过电话、短信或微信等方式详细跟踪具体合同的履行。对于在途货物,承担货物所有权风险一方主体应及时跟踪货物运输状态,避免货物在途毁损、变质、灭失等风险;对可能出现合同不能及时履行、完全履行的,应及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因疫情导致货物在途风险加大,接收货物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质检程序,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应在合同约定或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四、积极协商提出合理的减免请求

公司要及时向客户反馈受疫情影响情况,或及时了解客户单位受疫情影响情况,合理安排开业经营。通过协商沟通,及时了解对方受疫情影响的程度,判断对方的实际履约能力,提前做好合同履行风险管控。受疫情影响致使停业等不能实际履行合同的,应积极与对方沟通,取得谅解,并请予合理免责。

五、适时变更或解除合同

公司因疫情影响将无法依约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合同,请求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甚至请求解除合同。给付货币一方当事人,其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已经无法履行合同,导致卖方(供应商)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甚至可能影响其他合同的履行,建议公司及早发送《解除合同通知书》,将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按《合同法》规定解除合同的要求写明;如采取快递方式寄送的,须在快递单上备注解除合同通知书字样并留存好快递底单。

以上为律师就疫情期间针对性的给予相应的政策法律分析和对策建议,以期与大家共克时艰。

疫情期间的合同履行法律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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