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莆田市孤弃儿童养护中心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莆发改审〔2020〕7号
中国莆田SOS儿童村:
你村《关于申请审批莆田市孤弃儿童养护中心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莆SOS村〔2020〕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莆田市孤弃儿童养护中心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莆田市孤弃儿童养护中心
二、建设地址:莆田市荔城区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655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0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15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建筑、地下室及配套设施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工程总投资估算2975.4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589.0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44.72万元,基本预备费141.69万元。资金来源按市政府有关规定筹措解决。
五、建设工期:24个月。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建设要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你村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的要求,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七、招标内容:按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八、节能要求:你村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九、请你村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制度。
请据此批复,抓紧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勘察设计工作,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工程初步设计。涉及其他部门的有关手续,请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