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六个月满,再约定延长三月,转正前被辞退,能要补偿金吗?

邹一虎大讲堂


很明显,这种做法并不高明,当然员工也不太了解,如果公司在约定的试用期满后再次延长试用期,然后又在转正前辞退员工,这可不仅仅是补偿金的问题,可能是赔偿金、违规设定试用期赔偿的问题。具体我们逐条来分析!

还是要先强调下:不存在转正一说,只有试用期非试用期的区别!

不知道为啥,现在还有很多公司和员工认为试用期需要经过公司的批准后才能转正!实际上根本就没有转正一说,更不需要公司批准。过了约定的试用期,直接就是非试用期(也就是所谓的转正),即便公司不批准也不行。那么公司唯一能利用到试用期做文章的就是:在试用期内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然后合法辞退并不用支付补偿金。

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员工,也是要有证据的,并非随意!

如果公司要以这个理由辞退员工,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公司必须有明确的录用条件,并且送达给员工或经过员工签字。比如一些公司用的“岗位职责说明书”等等。

二、公司必须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能仅仅是口头说。公司一般是通过试用期考核等方式,如果没有员工签名,那公司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考核主张。

三、必须在试用期内做出辞退的决定。延长试用期肯定是不合法的,具体看下一点。

一家公司与同一个员工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长短是这样规定的!

一、试用期长短和劳动合同期限有关系。

合同期3个月至1年,试用期最长1个月;合同期1年至3年,试用期最长2个月;合同期3年以上,试用期最长6个月。

二、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不得延长或再次约定试用期!

一家公司与同一个员工只能预定一次,在第一点的时间限制基础上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一过,就是非试用期,无论公司是否批准转正,只要公司没有在试用期辞退员工,那就是转正员工。

你公司的违规点、你能要的赔偿、应对策略应该是这样的!

一、公司在9个月辞退你,基本属于违法解除,应该支付你2N的赔偿金。

1、因为只约定了6个月试用期,那么公司在第8个月辞退你,是不能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的,如果公司以这个,就属于违法解除,应该要支付你2N的补偿,因为工作了8个月,那么N就是1个月工资,2N就是2个月工资,也就是说公司要支付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为2个月工资。

2、无论公司的辞退理由是什么,你都要保留到公司辞退你的证据。最好是书面的,如果没有书面的,你就正常去公司上班,直到获得书面辞退通知。这样才方面去申请劳动仲裁。

二、公司违规约定试用期超过规定将近3个月,那么公司应该还要支付你“已经履行的违法约定的试用期的赔偿金”。

这个是按照试用期满月工资做标准,超出履行几个月就支付多少。因为相比试用期最长6个月,已经实际履行超过将近3个月,那么公司需要另外支付你3个月的工资。整个关键证据就是劳动合同和第二次约定延长试用期的书面材料。

总的来说,既然公司这么做了,肯定不会主动支付你这些费用,你只能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来要回。那么最重要的几样证据一定要准备好:劳动合同、再次约定试用期的协议、工资证明、公司辞退你的证据。接下来就逐步申请劳动仲裁即可。


打听生活


试用期六个月满后,再延长三个月,这种情形已经违反了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的相关规定,试用期最长只能约定六个月;试用九个月后、转正前被辞退的情形也违反了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有上述情形,劳动者可以要求用工单位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可以要求用工单位支付赔偿金理由,朱律师通过一个案例来进行说明和讲解。小李为一家公司新招聘的员工,在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其转正后工资的80%。在小李工作的第七个月,公司依然没有给其转正,而继续给其发放的是实习工资。经小李和公司沟通后得到的答复是,试用期延长,至于延长多久尚不确定。后小李向劳动部门投诉公司的违法行为,公司不但没有将小李转正反倒单方强行与小李解除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小李在无奈的情形下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与公司之间劳动合同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其赔偿金。经过庭审,双方举证质证后劳动仲裁部门依法支持了小李的全部仲裁申请全部请求。为什么劳动仲裁部门会支持小李的仲裁申请请求呢?因为公司已涉嫌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侵害了小李的合法权益,小李在此次事件中无任何过错。

朱律师建议,如果用工单位在劳动者试用期六个月满后再约定延长三月,在转正前又辞退劳动者的。说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用工单位上述行为已经涉嫌违法,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工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可要求解除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并要求用工单位支付赔偿金,以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


重庆朱成义律师


按照我国的《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甲乙双方都有合同,试用期满六个月,就应该正式转正,不转正,就意味着违法。

试用期再约定延长三个月,是公司单方面的行为,就更违法了,期间公司要赔偿支付两倍工资。如果试用期在延长三个月,甲乙双方都有合同,那是你情我愿,双方都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转正前被辞退,这肯定是甲方的责任,理应补偿。

需要补充说明的一点:在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有没有附加条件,若果有,在自己履行合同期间,是否违约?如果违约,就是乙方失约,甲方辞退乙方就有了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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