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毒小頭目襲警被判社區服務,不服!法官被這麼被打臉疼不疼?

港毒小頭目,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去年7月8日凌晨在旺角一次非法遊行中,用揚聲器指揮暴徒破壞,被警察制止時,用揚聲器襲擊在場處置的警察,導致其中一名警察聽力受損。雖然區諾軒極力否認,但是過程被現場的多家港媒,包括黃屍港媒現場直播出來,香港法官在鐵證面前認定其兩項襲警罪成立。4月24日香港九龍城法院做出判決,法官指被告對當時行為有悔意,又是初犯,所以判他140小時社會服務令。

港毒小頭目襲警被判社區服務,不服!法官被這麼被打臉疼不疼?

雖然法官以“該罰,該罰,罰酒三杯”的態度來處理該事,用區諾軒有悔意為藉口輕判,但是區諾軒卻很不給面子,立即表示不服,將進行上訴。真想看看這位香港梁法官當時的表情,都死皮賴臉給罪犯找理由,說他後悔所以輕判,結果罪犯跳起來說不服,自己無罪,不知道法官被這麼被打臉痛不痛?

港毒小頭目襲警被判社區服務,不服!法官被這麼被打臉疼不疼?

眾所周知,香港法官大都是外籍背景,以政治立場判案,在過去大半年的修例風波中,已經臭名昭著。

我們來看看前一天的4月23日,另外一宗案件又怎麼判。

3月20日,45歲被告郭偉航在旺角西洋菜南街一間商店偷竊七盒口罩時(價值近2000元港幣),當場被店員抓獲。他承認一項偷竊罪,求情時指口罩是自用,因沒錢購買而盜竊,而且自己需照顧智障的哥哥,希望法官能輕判。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涉案的口罩不少,被告亦無健康問題,不接納他自用的說法,判囚三個月。

一個近2000元港幣的盜竊未遂案,香港法官這可真是彰顯了法治精神,絕不放過一個壞人,竟然判了三個月實刑!但是同樣的犯罪行為,而且是兩項襲警罪,還造成了警察受傷,香港法官卻突然就不嫉惡如仇了?!香港法官之雙標,和CNN、BBC之流有得一拼啊。網友調侃,如果這個盜竊犯,不是說自己偷口罩不是為了給智障家人,而是要偷去給外面在堵路的“手足”,說不定法官就判無罪了。

再來看一個案例。

一名香港大學生因為仇視警察,在紀律部隊宿舍外扔酒瓶等雜物,被控以一項醉酒及行為不檢罪。也是23日,在西九龍法院被判罰款200港元。表面上看,亂丟垃圾罰款200似乎沒啥問題,但是香港法律明確規定,亂丟垃圾罰款1500元。原來在香港,涉及警察的犯罪,是有優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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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所有涉及警察的案件都有優惠?好像又不是這樣。

2014年香港爆發非法佔中活動,時任警司朱經緯依法在旺角處置暴徒堵路時,使用低等級武力程度的警械——警棍現場處置。2015年其退休,2017年12月18日,香港法院認定朱經緯當時是使用警棍襲擊路人,判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在東區法院被判囚三個月。朱經緯不服上訴,2019年1月21日,香港終審法院認為朱經緯沒有合理解釋,拒絕朱經緯的上訴許可申請。法官稱:法庭絕不能姑息對市民無理施以武力的行為。

港毒小頭目襲警被判社區服務,不服!法官被這麼被打臉疼不疼?

朱經緯於1979年9月24日加入警隊,任職警隊約36年。2002年他任職中區分區助理指揮官,2004年任港島區衝鋒隊署理警司,在2010年任職警察機動部隊訓練組警司。

因為非法佔中是一個反中亂港的政治運動,於是對嚴格執法的警察,香港法官突然就“絕不姑息”了。

那是否香港法官只針對警察?不,對損害國家利益的案件也有讓你意想不到的操作!

2019年9月22日,蒙面暴徒羅敏聰與其他示威者一同在非法遊行中,拆下廣場懸掛的國旗輪流踐踏。當有人向國旗噴黑漆後,羅敏聰與其他暴徒拿著汙損的國旗遊走至東鐵沙田站展示。之後又將國旗放入垃圾車,將垃圾車踢進水池,公然侮辱國旗。

法官李志豪指案件性質嚴重,但考慮到被告初犯,坦白認罪,亦有家人支持,報告正面良好,亦幸好案情不涉及更嚴重的焚燒國旗。感化官建議160小時社服令,李官則認為須提高時數以反映罪行嚴重性,判處200小時社服令。

法官對這種肆意踐踏國家尊嚴犯罪的判決,引起全國譁然,網友聲討不斷。香港律政司(代表港府)不服判決上訴。4月24日,就是區諾軒被判這天,上訴(法)庭改判入被告獄20天。由罰酒三杯,改為罰酒一壺了。

正如香港終審法院門口的雕像,香港法官原來都是蒙著眼睛,全憑政治立場判案。

小時候看港劇,裡面說香港是法治之都。長大了終於明白了,什麼是法治之都?大概就是法官想治誰就治誰的都會吧。

亂港法官不除,亂港分子不止!

香港法院內部的病毒該清理了!

(原標題:港毒襲警被判社區服務,竟然不服?!)

來源: 有理兒有面

流程編輯:TF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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