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工資為零,單位只繳納社保,該如何申報個稅?

個別員工因某些原因,某月工資為零,企業只為其繳納社保,應該如何申報其個人所得稅?

企業為員工繳納的社保,分為單位承擔部分與個人承擔的部分。因此,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工資為零,要分不同情況。今天我們就來說一說不同情況的個稅申報。

員工工資實際不為零

這種情況是指企業不僅僅承擔社保中企業應承擔的部分,還承擔個人應承擔的社保部分。

假設該企業當月為該員工繳納社保1361.53元,其應由個人承擔部分為361.53元,那麼當月該員工的工資實際上為361.53元,而不是0元。

該員工當月工資薪金應為361.53元,只不過扣除361.53元應由個人承擔的社保金額後,實發為零,造成其當月工資為零的假象。

因此,企業在為該員工進行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時,其“累計收入”為企業“上月為其申報的收入數+361.53元”;如果員工是第一個月入職,則其”累計收入“為361.53元。

員工工資真實為零

這種情況企業只承擔繳納的社保費用中由企業承擔的部分,個人應承擔的社保部分,個人以現金形式交給企業,或者從後期工資里扣除,這是真正意義上的零工資。

還是上面那個數據,假設該企業當月為該員工繳納社保1361.53元,其應由個人承擔部分為361.53元,員工當月將對應的現金交給企業,則當月該員工的工資為0元。

申報該員工個稅時,其“累計收入”為企業上月為其申報的收入數,如果員工是第一個月入職,則其”累計收入“為零。

延伸解析

某些企業因為經營原因,數月不發工資,但正常申報繳納社保。這種情況下,每月申報納稅時,應如何進行個稅申報?

假設企業某員工每月工資8000元,因某些原因,企業不發放其工資,只是每月為其繳納社保3000元,其應由個人承擔部分為950元。企業會在年末將工資扣除累計繳納的社保後,一次性發放給該員工。

這種情況下,該企業每月為該員工申報工資薪金所得個稅時,應按照每月工資950元為其申報納稅,而不是0元工資。

企業繳納該員工社保後,雖然沒有為該員工發放現金工資,但企業應支付給該員工的工資薪金餘額已經變為7050元,說明該員工應由個人承擔的社保金額對應的工資已經產生資金的流出,即該部分工資已發放。

因此本月申報時,雖然貌似沒有為該員工發放工資,但實際應將本月由個人承擔的社保金額作為本月工資薪金金額進行個稅申報,而不是申報零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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