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縣保安衝動打業主,一時之快被拘留

近日,景縣公安局接到某小區業主陳某報警,稱自己被該小區保安隊長何某毆打。正在執勤的巡特警隨即將二人帶至景州派出所作進一步處理。

經查明,7月12日22時許,吳某的老公欲開車進入小區時,保安稱公司規定不允許在地上停放車輛,雙方爭執不休。此時,吳某趕來,稱讓她老公開車進去放東西,她在門口等。吳某老公開車進入小區後,其同事陳某正好經過,為其打抱不平,上前與保安理論,並欲打電話投訴,此時,保安何某情緒激動,扇了陳某臉部一巴掌,並將陳某手機打掉。


景縣保安衝動打業主,一時之快被拘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景縣公安局對何某做出行政拘留三日的處罰。

警方提醒:

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人與人之間難免發生摩擦,遇到不愉快的事情,務必保持平和的心態,相互多些諒解和寬容,有話好好說,千萬不要圖一時之快,作出不理智的舉動,觸犯法律法規。

來源:衡水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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