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賣生產線設計資料等技術信息 山東一公司副總獲刑五年

大眾網·海報新聞濟南4月22日訊(記者 李立紅) 今天下午,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召開知識產權刑事司法保護情況發佈會,發佈檢察機關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例。其中,在濟寧市高新區檢察院辦理的山東某霖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王某某侵犯商業秘密案中,王某某將所在公司的生產線建設基礎設計資料、技術參數以及其他技術信息非法披露給其他公司,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王某某原系山東某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自2001年起,某賽生物科技公司開始進行生物發酵法工業生產長鏈二元酸的規模化建設,上海某生物技術研發中心有限公司提供技術支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進行研發;2003年8月建成生產線,正式投產,經過發酵、提取、精製進行純化,生產出高質量的長鏈二元酸產品,能夠滿足國內、國際高端市場的需求;2007年達到年產8000噸長鏈二元酸規模,並進行二期擴建。

上述生物發酵法工業化生產長鏈二元酸的生產技術中含有五項不為公眾所熟知的技術信息,某賽生物科技公司對該部分技術信息投入研發費用約為1400餘萬元。王某某作為某賽生物科技公司副總經理,主持長碳鏈二元酸項目一期和二期工程的設計和建設,熟知該司生物發酵法工業化生產長碳鏈二元酸的生產環節和質量控制技術,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保密協議,對所在崗位負責保密義務。

2008年,山東某霖生物技術有限公司以高額工資及80萬元公司乾股作為利誘手段,在明知王某某系違反某賽生物科技公司保密義務的情況下,通過王某某非法獲取了某賽生物科技公司長碳鏈二元酸生產線建設基礎設計資料、技術參數,由王某某主持建成了山東某霖的生產線並投產,生產出長碳鏈二元酸產品並低價銷售,搶佔某賽生物科技公司市場份額,經審計,2010年至2015年經營長鏈二元酸的毛利潤達2.7億餘元。同時,山東某霖生物技術公司使用王某某非法披露的技術信息以申請專利的形式再次進行披露,給某賽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該案審查起訴過程中,除了認定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王某某的犯罪事實之外,追加山東某霖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為被告單位。

起訴至法院後,經過五天集中庭審,法院以被告單位山東某霖生物技術有限公司、被告人王某某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單位罰金人民幣500萬元、判處王某某有期徒刑五年。被告單位及被告人均不服判決,提出上訴,2019年4月,二審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案系被告人“零口供”獲有罪判決的案件,被告人王某某始終拒不認罪,辯稱本案不存在商業秘密,其也沒有非法獲取及披露、使用商業秘密的行為;對於許多關鍵問題,大多以“行業常識”“不知道侵犯了什麼秘密”來搪塞。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本就疑難複雜、專業性強,面對犯罪嫌疑人“零口供”的情況,如何夯實證據成為辦案的關鍵。在詳細研究案卷材料後,檢察官多次與被侵權公司進行溝通,深入瞭解原王某某在公司的任職權限、對商業秘密的掌握程度及保密義務,同時仔細比對王某某使用工作郵箱發送的相關技術信息。在庭審過程中通過出示任命文件、設備採購合同、往來郵件、證人證言等證據證實王某某實際掌握該商業秘密並違反保密義務披露商業秘密的事實。法院經審理對公訴人出示的證據予以採信。

某賽生物科技公司自成立起,不斷加大對長鏈二元酸的研發成本和時間精力的投入,通過無數次嘗試、改進、提升,實現了生物發酵法長鏈二元酸生產的大規模產業化,在掌握核心技術的情況下,該公司長鏈二元酸的國內、國際市場佔有率一度高達95%、50%,技術密點在公司生存、發展中極為寶貴。因本案所涉事實,某賽生物科技公司自2010年起便踏上了長達十年的維權路,該案的成功辦理,保護了商業秘密,確定了所涉相關專利/專利申請的權屬,有力維護了企業權利,為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的產權保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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