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望區區法院開展專項突擊執行,失信人“自投羅網”


五一”勞動節來臨之際,博望法院綜合評估開展線下專項突擊執行的風險,經研究決定在本地博望區開展專項突擊執行行動。

博望區區法院開展專項突擊執行,失信人“自投羅網”

4月29日夜晚,警燈閃爍劃破了寧靜的夜空。十餘名法警片刻間就已集結完畢,整裝待發,黨組成員、執行局長趙繼剛帶隊指揮。

博望區區法院開展專項突擊執行,失信人“自投羅網”

20時整,“出發”,隨著的趙繼剛的一聲令下,警車駛出法院,直指失信人的住所。

博望區區法院開展專項突擊執行,失信人“自投羅網”

博望區區法院開展專項突擊執行,失信人“自投羅網”


博望區區法院開展專項突擊執行,失信人“自投羅網”

博望區區法院開展專項突擊執行,失信人“自投羅網”


踏破鐵鞋無覓處,失信人“自投羅網”

執行法官多次上門找人都落空,這被執行人李某某怎麼就“自投羅網”了?

2019年12月1日,申請人鄭某某與被執行人李某某的兒子簽訂了一份《石子購銷合同》,並預付貨款140000元,李某某的兒子出具收條一份。後雙方發生糾紛,經當地調解委員會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李某某自願代其兒子返還鄭某某預付的貨款140000元,於2020年2月20日前給付,並向博望區法院申請確認了調解協議效力。

李某某屆期未按約定給付,鄭某某向博望區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執行法官聯繫李某某來法院處理該案,經調解,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誰料,李某某再次失信,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上確定的給付義務,執行法官遂依法將李某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限制其高消費,並凍結了李某某的銀行賬戶。自作聰明的李某某竟又耍起了“花招”——“明修棧道,暗度陳倉”。李某某一方面告知執行法官願意還錢,編排各種藉口拖延,另一方面企圖通過去銀行掛失轉移財產,殊不知是白忙一場,執行法官強制劃扣了李某某賬戶上的40000餘元。

博望區區法院開展專項突擊執行,失信人“自投羅網”

由於多次上門都未找到李某某,執行法官便將李某某列入此次突擊執行查找人員名單內。可誰想,執行法官剛走進小區,就在李某某家樓下與李某某迎面“撞上”了,當即將李某某拘傳至法院,在強制執行威懾下,李某某找來親屬擔保與鄭某某達成和解協議。鑑於李某某多次失信,躲避執行,執行法官還對其作出了罰款2000元的處罰。


此次專項突擊執行行動,以刑事案件財產為主,歷時數個小時,先後輾轉了博望鎮、丹陽鎮、新市鎮等地,有力的打擊了失信被執行人,形成了有效的震懾。來源:馬鞍山市博望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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