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撈吃出菸頭,不要1000元賠償,要求停業整頓!律師:賠5000

海底撈作為火鍋行業的領頭品牌,食品質量與服務都是十分上乘的。當然,價格方面相較於其他火鍋品牌,也是略貴。儘管如此,喜歡去海底撈吃火鍋的人仍是絡繹不絕,證明了大家都接受了海底撈的品牌溢價。


但是今天陝西寶雞的市民陸先生在海底撈就餐的過程中,卻發生了一件十分不愉快的事情。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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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經過

據陸先生反映,他們一家八點的時候開始吃火鍋,吃到九點半的時候,大家都對海底撈的菜品十分滿意,飯桌上的氣氛也十分之好。沒想到,陸先生一筷子從鍋底裡面夾出了一個菸頭。這個菸頭被火鍋煮得十分鬆軟,還帶著湯汁的顏色。

相信無論是誰從鍋底裡撈出這麼一個菸頭,都會覺得十分之噁心。陸先生一家也不例外,更何況他們已經吃了這個鍋底一個半鍾。氣憤不已的陸先生要求服務生將海底撈的店長找過來。但是雙方的初步協商並未有一個滿意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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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先生十分氣憤,竟然店長難以溝通,那找你們領導來。但是海底撈的店長不知道出於什麼原因,不肯答應陸先生。就這樣,雙方一直僵持到凌晨一點。

大家都知道,海底撈的生意很是火爆,基本24小時營業。也許是陸先生與海底撈人員的爭吵聲過大,有人打了“110”,說陸先生在海底撈大吵大鬧,嚴重影響就餐環境。但是陸先生覺得,是海底撈員工報的警,這一點讓陸先生更加氣憤了,覺得海底撈是在“惡人先告狀”。

但是我覺得,我要去吃飯,聽見有人一直在吵,也許我也會選擇報警,諸位看官,你們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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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發展

話說回來,這件事情,到底應該怎麼解決呢?

1月4日,海底撈總部給陸先生打電話,聲稱是海底撈總部的工作人員,先是道歉,後他們表示願意賠償1000元給陸先生一家,希望這件事就此畫一個句號。

但是陸先生卻不要這1000元,反而要1元錢,但是海底撈需要停業整頓最少一個星期!

1月7日,海底撈的工作人員表示,陸先生曾要求海底撈賠償2萬元。

這下子陸先生就更生氣了,直言這是誹謗,如果海底撈拿不出證據汙衊他們,要告海底撈誹謗。陸先生表示:自己從事情發生到現在,從來沒有收到海底撈一分錢。這不是多少錢的事情,而是海底撈處理態度有問題。海底撈不敢承認自己的問題,想用錢來息事寧人,所以他才提出要求海底撈整頓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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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評議

這一次,有人支持海底撈,也有人支持陸先生。讓我們來聽聽他們到底是怎麼說的?

支持海底撈的人表示,這個菸頭怎麼證明是海底撈火鍋的?賠償1000元已經是非常合理的了。再說了,人家海底撈家大業大,憑什麼你說停業整頓就停業整頓?陸先生莫不是把自己當作執法機關了?

堅持陸先生的人表示,陸先生只要1元不要1000元,要求海底撈停業整頓無可厚非。畢竟大家花高價格來吃海底撈無非是吃服務,吃個安心。現在海底撈吃出一個菸頭,不整頓一下怎麼對得起這個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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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說】

其實這件事情無獨有偶,之前在深圳海底撈也有人吃出了一個衛生巾,相當之噁心。但是後面查監控卻發現這個衛生巾是顧客自己放進去的……所以在陸先生吃到菸頭這件事情上,我們不能聽信一方的片面之言,要用證據、事實說話。

海底撈作為火鍋行業的龍頭行業,在後廚或者大廳都有視頻監控。並且海底撈後廚也是禁止吸菸的,後廚的工作環境也非常公開透明,隨時有視頻監控。這件事情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應該一查便知。現在雙方正在協商階段,後面有什麼發展,我們也只能拭目以待。

最後,我們來延伸一下,陸先生的只要1元,但是要求停業整頓的做法,有沒有道理,或者有沒有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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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我們吃一頓海底撈的價格大概是五百塊左右。那麼如果陸先生是真的吃到菸頭的話,可以向海底撈要求支付10倍價款,那麼大概也就是五千元左右。(實際金額以陸先生吃火鍋的價格為準)

至於陸先生說要海底撈停業整頓一週,這確實不是陸先生可以提出的要求,這種停業整頓決定應該是政府部門才能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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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建議大家在就餐消費過程中,倘若真的遇到上述情況,可採取下列措施:

(1)直接要求餐廳退貨或者換貨。

(2)向藥品監督局、工商局、衛生局、消費者協會等進行投訴。

(3)也可以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向商家主張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不足一千元按照一千元計算。

同時,我們要注意保留相關的證據,比如說對問題食品進行拍照或者視頻留證、保留相關支付憑證(比如支付寶、微信支付賬單)等。

另外大家也不要誤以為這個規定很難得到執行,去年有個新聞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過,有一個寧波小夥吃麵的時候吃到一根頭髮,最後獲得1000元賠償,打官司的費用只花了25元,沒有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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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撈這次的事情,反覆一個羅生門,不管是海底撈還是陸先生,都覺得自己沒有任何過錯,是對方做錯。菸頭到底是陸先生扔進去的,還是海底撈人員放進去的,到現在也沒有一個證據作為定論。

作為看客,我們只能保持理性,不要過分偏袒一方。

作為消費者,我們在消費的過程中,遇到不合格商品,也要即使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行走江湖,學會一點法律常識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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