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從來都不是一個絕對的概念,必須有相應的責任來約束。
美國不允許發表拉登的言論,查封維基解密,更不能涉及種族歧視。所以,沒有絕對的言論自由。
而方方日記所記載的內容,我們姑且不討論真實與否,與外而言,中國和美國對抗已成大勢,方方在為美國添柴,為國人添堵。與內而言,如同朋友家突遭車禍,正在善後,你不去安慰,卻在旁邊描述現場如何悽慘,事故處理如何緩慢,這麼做非常令人討厭。所以,無論生活上的言論自由,還是政治上的言論自由,都有一個責任,一個度在把控著,如果無所顧忌,輕則被口誅筆伐,重則身陷囹圄。
目前,還有很多方方之流的高級知識分子,把歐美當做夢幻的國度,而對自己的國家卻容不下一點沙子,道聽途說,以偏概全,無視我們改革開放以來的巨大進步,揪住我們發展路上的小錯誤不放,以言論自由衛道士的身份發聲,把批評之人說成極左,甚至汙衊成五毛,這種人怎麼配在高校育人,怎麼配在作協著書,怎麼配享受著這個國家給他們的高配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