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六提醒

提醒一

納稅人應重點關注《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基礎信息表》(A000000)中相關信息的填報。特別需要提醒的是:在填報申報表時,務必要準確填列從業人數、資產總額信息,準確勾選是否“從事國家限制或禁止行業”。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可免於填報《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基礎信息表》(A000000)中的 “主要股東及分紅情況”,《一般企業收入明細表》(A101010)、《金融企業收入明細表》(A101020)、《一般企業成本支出明細表》(A102010)、《金融企業支出明細表》(A102020)、《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收入、支出明細表》(A103000)、《期間費用明細表》(A104000)。

注1:符合條件:根據《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相關規定,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係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所稱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指標。

提醒二

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需要重點關注《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基礎信息表》(A000000)中的210項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編號、211項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編號等信息的填寫,避免因錯填、漏填而影響相關優惠政策的享受。同時應認真填報《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明細表》(A106000),充分享受延長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政策。不屬於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請不要填寫210項和211項。

注2:符合條件:具備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的企業相關資格在不同的納稅年度會發生變化。對於2019年度彙算清繳,具體執行口徑按以下方法把握。

具備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是指:2016、2017、2018、2019年度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包括2016年取得,2019年到期但沒有重新取得資格的企業;不包括因條件變化而被取消高新技術資格的企業)。

具備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的是指:2019年度取得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登記編號(填報基礎信息表210-1、210-2項)或2020年度在3月31日前取得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登記編號(填報基礎信息表210-3、210-4項)。對於2019年取得證書編號,但2020年3月31前未能重新取得編號的,只將2019年證書編號填報到填報基礎信息表210-1、210-2項。

提醒三

企業在2019年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時,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修訂後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3號)的規定執行,不再填報《研發項目可加計扣除研究開發費用情況歸集表》,不再報送《“研發支出”輔助賬彙總表》。《“研發支出”輔助賬彙總表》由企業留存備查。

提醒四

“基礎信息表”108 採用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2019版)“,適用於已執行《財政部關於修訂印發2019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9〕6號)和《財政部關於修訂印發2018年度金融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8〕36號)規定的格式編制財務報表的納稅人。填報時需要注意:

(1)只有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該項目才可以選“是”;

(2)如果勾選“是”,主表第10行“營業利潤”不執行“第10行=第1-2-3-4-5-6-7+8+9行”的表內關係,需要手工按照《利潤表》“營業利潤”項目數據進行填報。

提醒五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規定,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如有在其他期間費用或成本科目列支業務招待費,在進行企業所得稅申報時,須將散落在各科目中的“業務招待費”全部彙總填至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第15行第1列“賬載金額”中。

提醒六

慎填“其他”行。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每年披露更新項目,年度申報表相關欄次列示已窮盡,理論上除不公開政策外不存在其他類型優惠。不要誤填“其他”行,如,A107010表第16行、24.2行、30行;A107020表第25、26、27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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