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軍功爵位制

軍功爵制是在戰國秦朝至漢初流行的一種選官授爵制度,經歷了長期的發展過程。軍功爵制萌芽於春秋,確立於戰國,在秦及漢中期以前的政治舞臺上曾起過重要的作用,自西漢中期以後,軍功爵制漸趨輕濫,到東漢以後趨於衰亡。我們這裡就只著重講述秦時軍功爵制。

秦朝軍功爵制,分為二十等級,其主要是在商鞅變法時期所確立的,主要目的就是通過獎勵軍功,鼓勵殺敵,從而提升秦國軍隊的戰鬥力,而為了貫徹執行軍功爵制,秦朝政府又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機制,即在中央由太尉管軍功爵的工作,在地方郡縣由縣丞、縣尉頒賜得爵者應得的食邑、土地和其他獎賞,以便獲得爵位的人都能在最短時間內享受到應得的特權和優待,又在各級軍隊中建立了勞、論、賜三維一體的評功賜爵程序,形成了不問出身、賞罰並行的原則,所謂勞”就是從軍後所立的功勞,這也是頒行軍功爵制的前提和根據;”論”就是因功論賞或因罪論罰,就是要經過法定程序評議其功過大小以及是否屬實;而”賜”即是在評議之後,國家根據評議結果而賜予同的爵位、土地、財物,或給予相應的處罰。秦朝軍功爵制的核心主要包括兩個方面: 其一,“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也就是說凡立有軍功者,不問出身門第、階級和階層,都可以享受爵祿;其二,“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這就取消了宗室貴族所享有的世襲特權,不能再僅憑血緣關係,就可以獲得高官厚祿和爵位封邑。另外在賞賜爵秩的原則上有著較為嚴格的限制:其一,是“官爵之遷與斬首之功相稱”。秦法:凡能斬得敵人一顆首級,就可以獲得爵位一級及與之相應的田宅、庶子,也可以做官。斬殺的敵人首級越多,獲得的爵位越高。如果能斬敵人首級五顆,還可以役使隸臣五家。所以軍功的大小決定著將士“尊卑爵秩等級”的高低。其二,是爵位高者賞賜重,爵位低者賞賜輕,對士兵的獎賞低於軍官。獎賞以五大夫(九級)為分界,對五大夫以上的高爵賞賜重,在正常的官爵升遷之外還有“賜邑”、“賜稅”、“稅邑”等賞賜。而對五大夫以下的低爵,則只賞賜官爵一級,或者多加賜幾千錢、幾個奴隸而已。其三,是賞罰並行,立功有賞,無功者罰,賞罰分明。秦國軍隊以伍為基本戰鬥單位,一伍之中如有一人戰死,其餘四人即獲罪;如有二、三人戰死,其他人的罪名更重。將功折罪的唯一方法是殺敵:一人戰死,須殺敵一人。二人戰死,須殺敵二人。所以秦軍士兵想獲取爵位並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情。

第一級:公士

公士是官之士,公家之士。公士是秦二十等爵最低一級。有此爵之民,需服役,只是身份略高於無爵的人。

上造是秦二十等爵的第二級,高於公士,需服役,上造爵位,可得兩個住宅,配三頭牛,蓄隸兩人。

第三級:簪(zan)梟

簪梟是秦二十等爵的第三級,需服役,簪梟爵位可得田三頃,住宅三個。

第四級:不更

不更是秦二十等爵的第四級,可免充輪流服役的兵卒,其他仍需服役。

第五級:大夫

大夫是秦漢二十等爵的第五級,它在古代諸侯國中,在國君之下有卿、大夫、士三級,因此為一般官員的通稱,其服役類似或者優於不更,具體不詳。

第六級:官大夫

官大夫是秦二十等爵的第六級,官大夫可得田七頃,住宅七個,其服役類似或者優於大夫,具體不詳。

第七級:公大夫

公大夫是秦二十等爵的第七級。民爵公大夫以上的人,見到縣令、丞揖可不拜,其服役類似或者優於官大夫,具體不詳。

第八級:公乘

公乘是秦二十等爵的第八級,因為可以乘公家的車,所以稱為公乘。其服役類似或者優於公大夫,具體不詳。

第九級:五大夫

五大夫是秦二十等爵的第九級,秦時五大夫以上為高爵,可免除服役。

第十級:左庶長

左庶長是秦二十等爵的第十級。

商鞅變法前秦國有四種庶長,分別是:大庶長、右庶長、左庶長、駟車庶長。這四種都既是爵位又是官職。左庶長可由非王族大臣擔任。

商鞅變法後秦國官制效仿中原變革,行開府丞相總攝政務,各庶長便虛化為軍功爵位,不再有實權。

第十一級:右庶長

右庶長是秦二十等爵的第十一級。商鞅變法前秦國四種庶長之一。既是爵位又是官職,右庶長為王族大臣領政。

第十二級:左更

左更是秦二十等爵的第十二級。更是指更卒,輪流服役的士卒,左更與中更、右更均以更卒之將為爵位名。

第十三級:中更

中更是秦二十等爵的第十三級,其爵位處於左右庶長和大少上造之間,商鞅改革前是職爵一體,是九卿中第二,地位顯耀。

第十四級:右更

右更是秦二十等爵的第十四級,其爵位處於更級之中最大,僅次於少上造的高等爵位,在商鞅改革前是職爵一體,是九卿中第一,地位顯耀。

第十五級:少上造

少上造又稱少良造,是秦二十等爵的第十五級,戰國初期為秦最高官職大上造的副職,掌握軍政大權,同時又是爵名,自從秦惠王設立相國掌握軍政大權後,主要用作爵名

第十六級:大上造

大上造又稱大良造,是秦二十等爵的第十六級,秦孝公時期是秦國國內最高官職,掌握軍政大權。

第十七級:駟車庶長

駟車庶長是秦二十等爵的第十七級,駕四馬之高車。

第十八級:大庶長

大庶長是秦二十等爵的第十八級,僅次於徹侯和關內侯。

第十九級:關內候

關內侯是秦時期設置的,是二十等爵的第十九級,有其號,無國邑。

一般是對立有軍功之將的獎勵,封有食邑多少戶,有按規定戶數徵收租稅的權利,可以世襲。

第二十級:徹候

徹侯是秦二十等爵的最高級,金印紫綬,有封邑,得食租稅,可以世襲。

事實上,秦時“大上造”是實際爵位中的最高爵位,其囊括軍政實權,在其上的四級爵位基本上是虛銜,而到了秦惠文王時期又設立了相國一職掌握軍政大權,大上造這一爵位的實際權力正慢慢的被削弱。以致最後大上造也逐漸成為了榮譽虛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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