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要有一点锋芒,碰到这四种情况时,就不能一味地忍让

与人打交道时,忍让和宽恕是一种美德。但是,我们必须把握一定的限度,在不必要的小事上可以不必斤斤计较,但在原则问题上决不能让步。

一个人如果不敢坚持原则,为了一时的心安而牺牲根本的东西,就会失去做人的尊严和价值。在人们眼中,这样的人只能是无能的懦夫,只能扮演“受气袋”的角色。

做人要有一点锋芒,碰到这四种情况时,就不能一味地忍让

对恶棍来说,忍让宽容的言行是噪音,因为他们看不惯良好的教养。有的人得寸进尺,打你三下还不收手,那就是恶棍。这时你应该咬他一口了。

在哲学上,度常被认为是质与量的统一。也就是说,在度的中间,包含了具有量和质的结合;在度的中间,事物的性质在一定范围之内发生变化,不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而一旦超出了这个度,事物的本质就会出现新的特征,就像水在100℃之内仍然是水一样,但一旦煮沸,就会变成气体。

在采取耐心的策略时,也要有一个度,善良没错,过度善良便是错误。例如,在下列情况之下,你不能一味地忍让。

做人要有一点锋芒,碰到这四种情况时,就不能一味地忍让

一、下不为例,事不过三

所谓“事不过三”是指人们对同一事物的忍让和容忍,这种忍让可以一次、两次,但决不能一再退让。忍到一定程度上,必须有所表示,让对方真正意识到自己的让步不是害怕和无能,而只是一种宽宏大量。

在日常生活之中,经常有一些人,他们为所欲为,得寸进尺。他们把同事和其他人的宽容视为一种好欺负,可以占便宜。因此,他们一而再,再而三地步步紧逼。

对待这种人,经过几次忍让后,如果看清了其真面目,就不应该再忍让下去。可以给对方一点颜色看看,勇敢地以恰当的方式捍卫自己的权利。这样,对方就可以意识到他的不是。当然,这种晓之以厉害的方式方法很多,但目的都是一个,让对方知道自己的真实态度。

做人要有一点锋芒,碰到这四种情况时,就不能一味地忍让

二、当对方得寸进尺时,不可再忍

有些人在侵犯了你的利益和权威后,由于你开始采取容忍的态度,这使之得逞。然而,当这种人得逞后,在利欲的刺激下,使他原来的行为变成了另一件不可接受的事情。

此时,你作为当事人,不能保持一种宽容的态度,必须随着事物性质的变化而考虑予以反攻和抵抗。

在日常生活中,这种情况经常发生。究其原因,一部分人往往得到了不该得到的利益,使其行为在一种恶性膨胀的邪念的驱动下,由一般越轨行为发展为犯罪。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们不能就此一味地忍让。

做人要有一点锋芒,碰到这四种情况时,就不能一味地忍让

三、当你处于“绝境”的边缘时,不可再忍

这种难以忍受的情况通常发生在一些公共场所。有些人认为别人不了解自己,之后也很难再见面,所以他们处于一种匿名者的状态中。

这种状态往往使人在一定程度之上摆脱了过去所承担的一些义务和责任,也在一定程度之上放松了良心对自己的约束,从而导致做出一些不道德和过激的行为。

很有意思的是,在这种公开场合,有些人还常常抱着一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尽量少惹麻烦的心态,对一些过激的、咄咄逼人的行为总是一味忍让。这样很容易就造成一方咄咄逼人,而另一方却又息事宁人,创造出一种有利于某些人侵犯心理的不断膨胀。

然而,正是在这种情况之下,由于一些人的鲁莽和任性,也很容易迫使人陷入“绝境”,使他们产生一种忍无可忍的心理。有原则的人知道,要保持自己的骨气,平时可以把剑插进鞘之中,但需要自卫时,他们会毫不犹豫地拔出来。既然躲不开,还不如趁早解决好。

做人要有一点锋芒,碰到这四种情况时,就不能一味地忍让

四、人要适当地有点锋芒

一个人的行为容易被习惯控制,只要一次屈服,就会一次又一次屈服。在人眼前展现勇气是一种不可或缺的处世之智,不要成为受气包。

俗话说:“吃柿子拣软的捏。”人们常常撒火生气都会找那些软弱善良的人。因为大家都知道这不会招致什么令人担忧的后果。

在我们四周的环境中,到处都有这样的受气者。他们看起来软弱可欺,最终也必然为人所欺。一个人的表面软弱,实际上是鼓励和纵容他人侵犯你的欲望。

我们需要知道保持勇气的重要性,而不是过分抬高别人。没有人能超越人性的局限,领导只是职位高于别人些,权威只是地位带来的一种表面力量而已。

为了保护自己必要的权利,人都应该有点锋芒。虽然不需要像刺猬一样全副武装起来,但至少应该让那些凶猛的动物感到无从下口。

做人要有一点锋芒,碰到这四种情况时,就不能一味地忍让

俗话说:“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 不是所有的善都被人所感知,所以做人要有一点锋芒,别让宽容变为放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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