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帝王后妃的禮服之制

龍袍

龍袍是一種繡織有龍紋的袍服,專用於帝王后妃,這種服裝在中國古代服制中佔有特殊地位。

清代帝王后妃的禮服之制

直到清代,才將龍袍作為一種專用的服裝名稱正式確定下來,並列入了冠服制度。這時的龍袍多為圓領,大襟右衽,箭袖,顏色以明黃為主,也可用金黃或杏黃等色,袍上繡有五爪金龍和五彩祥雲,在祥雲中間,還分佈著“十二章”圖紋。按照清朝禮儀,皇帝龍袍屬於一種“吉服”,只在一般的慶典活動中穿著,而不是在隆重的祭祀典禮中所穿。遇有重大朝會,皇帝不穿龍袍,而穿著比龍袍更為尊貴的朝服。儘管在朝服上也繡有龍紋,但服裝的具體樣式與龍袍不同,如在袍服的下截綴有一排襞積,肩上還附有披領等,所以服裝的名稱和作用也都不同,這是在當時有嚴格的區別的。

清代龍袍之制,在史籍中有明確的記載,如《清史稿·輿服志》記:“[皇帝]龍袍,色用明黃。領、袖俱石青,片金緣。繡文金龍九。列十二章,間以五色雲。領前後正龍各一,左右及交襟處行龍各一,袖端正龍各一。下幅八寶立水,襟左右開,棉、袷、紗、裘各惟其時。”

按清代規定,只有皇帝及后妃可穿龍袍,其他人一律不得僭越,有功之臣若蒙皇帝賜予龍袍,必須在裝著前“挑去一爪”,即將五爪改為四爪,這經過改制後的龍袍,則被稱為蟒袍。

袞服

清代帝王后妃禮服,除龍袍外,還有袞服朝服等形制。

袞服專用於皇帝,在祭祀圜丘、祈谷、祈雨時穿著,以石青色面料製成,上繡五爪金龍四團:胸背及兩肩各一團。左肩之龍上另繡有日,右肩之龍上繡有月,龍紋空隙處間以五色雲紋。

清代帝王后妃的禮服之制

朝服

朝服也是一種祭服,分冬夏二式,上自帝王后妃,下及文武百官皆可穿著。皇帝冬朝服有兩種形制:一種用披領及裳,表面用紫貂,袖端用薰貂,兩肩、前後繡正龍各一,襞積繡行龍六,衣上另繡有十二章紋,分佈於胸背及兩肩,間以五色雲紋。另一種披領及袖用石青片金加海龍緣,兩肩前後繡正龍各一,腰帷繡行龍五,衽衣襟處正龍一,襞積前後團龍各九,裳正龍二、行龍四,披領行龍二,袖端正龍各一。衣上也繡有十二章紋,下幅繡八寶平水紋樣。所用顏色不一:一般用明黃色,祭祀圜丘、祈谷用藍色,朝日用紅色,夕月用月白。

清代帝王后妃的禮服之制

資料:清朝皇帝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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