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籤勞動合同,新員工該如何維權?

前面有篇文章在講簽訂勞動合同應該注意的陷阱時,後臺有讀者留言,說我們公司連勞動合同都不給籤,還說什麼陷阱……納尼?朗朗乾坤光天化日,居然還有公司敢頂風作案,勞動合同都不給籤?

彆著急,我來跟你說說關於不籤勞動合同,公司要負什麼責任,勞動者要負什麼責任,以及該如何避免掉入企業給你的陷阱。


公司不籤勞動合同,新員工該如何維權?


1、假如公司不給你籤勞動合同

首先,《勞動合同法》第十條明確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以及《勞動合同實施條例》第六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也就是說,你在入職一個月之內,公司一定要跟你簽訂勞動合同,如果不籤,從第二個月開始,直到與你簽訂合同的前一天,都要給你支付2倍的工資。如果你入職一年,公司還沒給你籤的話,那麼,前11個月你可以拿2倍的工資,一年之後,自動視為你跟公司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對勞動者來說有什麼好處,在此不贅述,但是總之你知道這對你來說是好事。

假如你入職半年後,公司意識到了不籤勞動合同的法律風險,想跟你補籤,但是他又不想賠你兩倍工資,於是跟你說,合同有效期和合同簽訂日期,都寫半年前的入職那天吧~這個時候請千萬千萬注意(敲黑板!),合同有效期寫半年前沒關係,只要你能證明在這裡上了版半年班也能維權,但是!!!勞動合同簽訂日期,一定一定要寫籤合同的當天!否則你後面5個月的雙倍工資,就算去勞動仲裁,也求助無門!如果合同有效期寫半年前,而簽訂日期寫當天,那麼到時候如果有爭議,他不給你發從第二個月開始的後面5個月的雙倍工資,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權,一目瞭然。


公司不籤勞動合同,新員工該如何維權?


2、如果勞動者不籤勞動合同。

有些小夥伴很聰明,不籤勞動合同可以拿雙倍工資,那我就不籤,一年半載以後我要辭職了,我就找你要雙倍工資。哦呵呵,這麼聰明,咋不上天咧?

還是《勞動合同實施條例》第六條

……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如果你不籤,公司可以解除跟你的勞動合同且不需要賠償,只需要支付你的工資就可以了。


公司不籤勞動合同,新員工該如何維權?


所以清楚了哈,遇到問題不要氣餒,咱們搬起法律的武器,只要不自作聰明,就可以有效維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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