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承租人可以獲得補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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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網上曾經流傳著一個段子,上海一位房東深夜收到租客發來的微信消息質問他,“拆遷款我也有份!一人一半!”在我們捧腹大笑之餘發現一個問題,房屋拆遷,承租人到底有沒有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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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承租人可以獲得補償嗎?


房屋拆遷,承租人可以獲得補償嗎?

北京市律通律師事務所張波律師解答:

房屋拆遷,承租人是否可以獲得補償,需要看案件的具體情況:

第一,看租賃合同的約定。如果在簽訂租賃合同時,出租方及承租方均未預見政府會拆遷,當政府拆遷導致租賃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首先應該看租賃合同對拆遷情況的出現如何約定,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房屋拆遷屬於不可抗力,租客可以解除與出租人的租賃合同,並拿回未到期部分的租金,出租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無法協商解除合同的,出租人可以等原產權人產權置換以後與原產權人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規定,“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係達不成協議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產權調換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遷人應當與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訂立房屋租賃合同。

第三,承租人可以向拆遷人申請房屋拆遷補助費。拆遷人對房屋進行拆遷的,應該對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遷補助費。在過渡期限內,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處的,拆遷人應當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遷人提供的週轉房的,拆遷人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

張波律師解析:

實踐中,對拆遷補償前已經解除了租賃協議或出租人對承租人進行了安置的,也可以由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簽訂補償安置協議,這實質上相當於非租賃房屋的補償安置,只要不發生矛盾和糾紛能夠順利拆遷即可;如果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之間對解除租賃關係達不成協議,被拆遷人對補償方式沒有選擇權,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訂立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的補償安置協議,產權調換的房屋由原承租人承租,被拆遷人應當與房屋承租人重新訂立房屋租賃合同。

有關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的發放,應根據上述具體的情況和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約定向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發放。

對於拆遷的補助費和安置費的問題,拆遷人對房屋進行拆遷的,應該對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遷補助費。在過渡期限內,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處的,拆遷人應當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遷人提供的週轉房的,拆遷人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

張波律師執業11年,是海淀區司法局連續兩年的優秀律師,政法大學碩士,擅長婚姻,遺產,房產糾紛等業務。工作於北京市律師事務所,律通所是2016至2018年連續三年海淀區優秀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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