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金交所产品算民间借贷?

7月22日最高院官网发布了一个很重要的文——《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焦点核心是关于

“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坚决否定高利转贷行为、违法放贷行为的效力”
说白了一句话:民间借贷的利息要降低!
我们都知道疫情后为了稳定经济发展,目前官方货币通道中利率处于低位。且不说发债和ABS这类高大上的融资方式,就说传统的银行信贷利率也是低到尖叫。上海近期的房贷利率居然降到了3.8%!是的,你没看错,就是3.8,比按揭贷款利率还低。


什么!金交所产品算民间借贷?


看到这个数字,再看看货币基金的收益,瞬间心情就平和许多。
如果说银行代表的是官方利率,那么还有一个大家不注意的地方就是非官方的资金市场,那就是民间借贷。说起民间借贷,大家都不陌生。资格老一点的,还能联想到高利贷、套路贷、741高炮、翻倍条、大单边等等,当你把这些术语一本正经地在投行人士面前娓娓道来的时候,你会觉得忽然之间自己能跟对方平起平坐了。
对于高利贷的利弊,咱们这里就不讨论了。总之看这个措辞,压降民间借贷利率的调调是没跑的了。那么,如果这个政策口径执行落地后,会对我们财富行业有怎样的影响呢?
我觉得这个影响更多是间接参照,因为民间借贷利率被迫压低之后,首先影响的是小贷、典当这些传统借贷行业,他们是银行的补充。持牌机构的利润会被摊薄,但是风险却没有减小。
毕竟能够拿到银行信贷资金的,谁会跑出来借高利贷呢?就像一个企业能够发债发ABS发中票短融,谁还吃饱了没事找你财富公司去做金交所呢?难道人家的融资经理脑子里装的是豆腐渣吗?


换句话说,如果你家的娃能上北大清华,你高考志愿会给他填蓝翔技校么?
所以,跑出来借民间的,多半都是走投无路的,实在没办法了。
考虑到更多所谓的小贷公司都是非持牌的草台班子,他们完全依靠市场化和行业规则在经营这块业务。


什么!金交所产品算民间借贷?


因此这个利率压降,超出部分不受保护的政策会对民间借贷业务形成很大的冲击,最近已经有小贷公司把原本要放款资金拿出来做资产配置和组合投资了,也算是被倒逼跑上了权益投资的轨道。
那么,这事儿跟财富公司有啥关系?
我先说一点,近2年风险事件很多。我们撇去那些蓝底白字的案件不谈,那些资金真实进入项目,最终因为借款企业无力偿还而产生纠纷,投资人和管理人跟对方打官司,这些案件都属于“民间借贷纠纷”。
看清楚哦,民间借贷纠纷。既然如此,那就适用于这个口径了。
一旦最高利率定下,那么超出的部分就无法主张权利了。而且按照以往利率不得超过24%的界定,是指所有利率+综合费用,什么服务费拉加起来不能超过这个数字。
对于管理人提前或者前置扣除的费用,也会按照这个规则计算。特别是前置费用,如果被定义为砍头息,就要从本金中扣除,这对投资人是非常不利的。
目前各大财富公司卖的非标固收类产品,大部分都是金交所发行的定融计划,或者以应收账款为载体的收益权转让,出问题后这些都被界定为借贷行为,属于债权。


这样就会被归入民间借贷纠纷,因为财富公司不是金融机构。这就是投资人今后可能要面对的变数。

什么!金交所产品算民间借贷?


我记得今天这篇报道中有人提出要将民间借贷的最高利率设定在12~15,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大部分财富公司的产品都可能被波及。
要满足利率在红线内,就必须进一步压低募集端的资金成本,这样财富公司才会有利润。所以投资人会看到产品的收益进一步下降,但项目的风险反而在上升。


当然,财富行业里从来就不缺无知无畏的人,高利率照样铺开,管它超不超,资金募不进来自己就是蓝底白字,超了红线最后出问题吃亏的也不是自己——死道友不死贫道。
不过,目前我们只看到这么个一个调性。具体最终定稿会是什么样子,判决时执行口径又该如何?我们还要参考实际的案例来作为标准。不过,这些司法口径的变化都是大事,值得大家去关注,多留一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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