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評說胡茵夢

注:

以下關於李敖評論胡茵夢的文字摘自李敖的著作《李敖快意恩仇錄》、《對胡茵夢偽造文書的證詞》、《李敖回憶錄》和鳳凰衛視的李敖有話說節目的鳳凰博客。李敖本人作為學者、作家對於材料的真實性是很在意的,對於考據也很有心得,這些言論相信不是空穴來風,故而略可作為了解胡因夢的材料。

李敖評說胡茵夢

李敖做客魯豫節目


(注:以下文字主要講胡因夢生平心太大但是知識跟不上,又不肯踏踏實實做事,所以好怪力亂神,凡是神神叨叨的東西都喜歡去接觸去折騰,以為信神信鬼就可以通達一切。實際上胡因夢後來做的所謂心靈指導之類的東西都充滿了類似神秘的色彩,這從唯物的角度來說是完全是歪路
。)

李敖評說胡茵夢

“胡茵夢生平無不良嗜好,獨好‘怪物’,任何正常的,她都不喜歡,任何邪門的,她都偏愛,什麼怪愛什麼。......都可使她因‘小怪’而‘大驚',而要百計千方,得之而後快,然後休息24小時,再去作怪。作怪其實不要緊,甚至有它可取之處,毛病不在作怪,而在不知天高地厚。整天吃男人、喝男人、花男人的 錢,戴男人的玉,坐男人的車,抄男人的文章出書,結果卻不辯是非, 反過頭來與男人虛榮爭勝或以偽證方式‘大義滅親',爭自己人的風,還貌似清高,大談人生大道理,這不是不知天高地厚,令人噁心的卑鄙小人嗎?”


“胡茵夢一生力爭上游,不同流俗,可惜缺乏真知,走火入魔,終落得臉蛋滿分,大腦零蛋。”


“她的缺點是心太大,知識跟不上,就相信怪力亂神。”


“因為胡因夢你是個美女,我們常常會被一個美女的這種風華絕代騙,她講話就是那麼的幽默,講話是那樣子溫和,態度是那樣子友善,可是講的是一個邪惡的謊話的時候,我們常常查不出來。那怎麼辦呢?只有我李敖來講啊,就是你們相信她,我告訴你她寫的文章,什麼是抄我的,她寫的她的翻譯,什麼是法文都不認識,搞錯的。而她這人性格我必須告訴大家,有些問題的。......我說你是二十世紀的美女,可是你的頭腦是二世紀的,公元二世紀的,甚至是公元前二世紀的,你的頭腦太舊了。她說怎麼舊?我說你迷信,現代人不是說我漂亮就完了,不是說我穿著衣服,現代化就完了,我頭腦有現代化,如果我是現代人,有的是個古代的頭腦,你迷信啊。”


“胡因夢說她最影響她的一個人,當年喔,叫做林雲二哥。這是林雲二哥跟這個胡因夢,她是美女,這個林雲二哥什麼人呢?我在節目裡面談過他,我在北大講演時候談過他,他是個妖僧啊。他是臺灣台中一中的,比我高几班,他臺灣人,他從小住在北京,住在北京雍和宮旁邊,所以他跟那些喇嘛攪在一起,講了一口京片子, 林雲妖僧在臺灣,專門搞怪力亂神。”


“同樣的胡因夢要文化美容,文化美容她在迷信方面,也覺得我要日新月異,所以林雲在迷信方面,滿足不了胡因夢了,林雲慢慢的二哥啊就出局了。胡因夢在家裡搞什麼啊,我看到了,這些東西呢,正好有放在家裡面,我也沒還她。大家看什麼東西?英文名字啊,T-E-R-R-Y,Terry 胡,Terry 胡所拿到這個資料,什麼資料啊,西方的星象圖,這麼樣的細密。胡因夢啊,她近視眼啊,她自己在那裡,左畫右畫在那裡,西方的星象圖,我敢說,這種星象圖的確比我們東方的青龍白虎朱雀玄武(東方的星象圖是,東方是青龍西方是白虎,南方是玄鳥北方是玄武)這種圖細密得多。在我李敖看起來洋迷信,可是這個迷信非常的精緻,非常的細膩,非常看起來像學術畫,胡因夢就玩這個。林雲出局,林雲二哥出局,就在迷信上面,我胡因夢日新月異,開始進步超過你林雲了。大家想 想看,對我李敖說起來,我覺得是不是又好氣又好笑,我是這麼有學問的人,我是頭腦這麼新的人,看到你這麼漂亮的小臉蛋,就美女,你怎麼這麼妖妄啊?這麼相信這個東西,從中國的迷信,林雲式的這種妖妄的迷信,西藏的密宗式的迷信,跑過來又來洋人的迷信,你不覺得荒謬嘛?”

李敖評說胡茵夢

“可是到今天為止,看了胡因夢翻譯的書,一本一本翻譯出來,也看到她寫的書,我們這種行家忍不住是說,胡因夢走這條路是令人佩服的,可是她失敗了。失敗的原因就是說,你把一個大前提弄錯的時候,你怎麼樣的努力都是錯的,你把大前提設定在,這種妖魔鬼怪的時候,你是錯的嘛,所以胡因夢自己也發生衝突啊,她有的時候,一邊寫書一邊也做這種心靈的指導師,她指導別人,可是有一段時間不能指導了,為什麼?自己心靈出了問題,得了憂鬱症雜七雜八的。這就是一個問題啊, 所以我認為,胡因夢在過程裡面,拼命在掙扎,拼命在力爭上游,這都是我們可以讚美的,也可以肯定的。可是她不瞭解那幾個錯誤的大前提存在的時候,她不可能成功。第一個,那個不是速成的,作為學者,作為思想家,不是速成的。第二如果你走的路線,都是個妖魔鬼怪,你怎麼樣走還是妖魔鬼怪,整個的這個演繹的過程,都是錯誤的。”


“很可惜,胡因夢不瞭解,她認為這個文化和學問,是可以速成的。所以我才前兩集節目,給大家看過,胡因夢翻譯的書會鬧出笑話來,為什麼呢?就是說你學問跟不上,你硬要作為一個作家,或作為一個翻譯家會鬧笑話的。”


“所以,今天我們看到胡因夢以心靈指導師的資格出現,以作家的資格出現,可是我認為作為心靈的指導師,作為作家她都失敗了。看起來覺得很不忍,可是事實上呢,我認為胡因夢走火入魔,得到這個結果。......可是我們的胡因夢,到了五十三歲還在鬧她的前夫。”


“最近鳳凰電視的《魯豫有約》,約了我的前妻胡因夢上節目,這位小姐說了很多話,有涉及我的部分,我覺得我有責任拿出證據來,給大家看一看。證明什麼?證 明一個世道人心,什麼世道人心?就是有的人口口聲聲,講真理講正義,大義滅親,可是她所堅持的是真理嗎?是正義嗎?是用大義來滅親嗎?我覺得可以討論一 下。”


(注:李敖質疑:胡因夢寫文章抄別人的也算是作家?而我李敖竟然算不上是作家?怪哉!)

李敖評說胡茵夢

“我在上一集的節目裡面跟大家說過,胡因夢在國民黨官方所推出的所謂《中華民國作家作品目錄》裡面,在九百頁的目錄裡面,七百0三個作家的小的傳記裡面, 她是其中之一,她是所謂的臺灣作家之一,我也跟大家說過,整本目錄裡面沒有李敖。換句話說呢,你們以為我李敖多有名嗎?臺灣的作家輩出,七百0三個人在裡 面,都沒有李敖,李敖排名在七百0三以外的。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國民黨他們怎麼樣抹煞事實,我李敖連作家都不是,他們怎麼樣的排擠我。可是胡因夢顯然她得天獨厚,她變成了作家,尤其她認識我以後,結婚以後,還有書可以寫出來了。胡因夢曾經有一本書,叫做《茵夢湖》,這是胡因夢啊,她真是個漂亮女人。大家看到啊,她裡面有一篇文章,叫做《阿富汗之死》,裡面拿了一首詩,就是英國的敦.約翰的詩,這個詩我上次已經證明給大家看了,她是抄我李敖的。我用這個例子告訴大家,我們聽這個美女講話的時候,要稍微注意一下真和假。”

(以下文字是李敖駁斥胡因夢的謠言。胡因夢在大陸版自傳中稱,李敖說胡因夢索價一夜十萬元臺幣賣淫,並印發書面聲明向記者分發。李敖直斥此說荒謬,並費周折找來當時的證人予以澄清。這件事可以看出胡因夢的一些人品來。)

李敖評說胡茵夢

李敖胡因夢在家中

“我至今不諒解胡茵夢,為的是她在我和肖孟能的官司中做偽證,並且18年後仍執迷邪惡,繼續在電視上歪曲事實,我只好在電視上用連續7集的‘真假胡茵夢’拆穿她,用證據使她無所遁形。”


“胡茵夢用不真實的方法傷害李敖,最後傷害到她自己。胡茵夢......用作偽的方法求真,用作惡的方法求善......起伏不定,人格不統一,在這種交織、起伏與不統一中,她破了李敖的相,也毀了自己的容,這真是她的大悲劇。”


“胡因夢在她的回憶錄裡,就是她的自傳裡,這個書七年以前,出了臺灣的版本,七年以後在北京發行,出了大陸版,她有一篇文章,這個書裡面專門談到我,叫做“李敖與我”這一部分。這個書裡面啊,大陸版跟臺灣版有改動,如果沒有改動,今天我不講這個話,她有改動。我舉個例子,她裡面談到了,她說李敖啊,是以一貫的 啊,正反思辨的黑白講,和精密的數據,來合理化自己幼童般的欲力,這是七年以前胡因夢的文章。我們現在看北京版怎麼說。看到沒有?仍然以一貫的顛倒黑白的 說話方式,和精密的資料來合理化自己幼童般的生存慾望,看到沒有?有修改喔,把這個正反思辨的黑白講,改成了顛倒黑白的說話方式。注意喔,這文字有進步 了,七年以後精密的資料來代替了精密的數字,幼童般的欲力,當十年以前還不太通的,現在改成了幼童般的生存慾望。”


“我舉這個例子告訴大家,胡因夢這部大陸版的自傳,是經過修改的。修改是好事情,我們能夠更正過去的一些不妥和錯誤。可是現在問題來了,她裡面一個重要的一些關鍵,她沒有修改。譬如說關於我的部分,後來我們二個人反目,為了她給蕭孟能作偽證,偽造文書,她被檢察官就提起公訴,被我告,在法庭外面有記者,我也去了胡因夢也去了,她把這段話回憶出來了。注意喔,大陸版跟臺北版完全一樣的,我念大陸版這段給大家聽,就在我逐漸深入於內心次元的階段,大家注意喔, 這什麼鬼文章,我看不懂。什麼叫內心次元?我不曉得的啊。就在我逐漸深入於內心次元的階段,李敖開始控告我偽造文書,他李敖為了抹黑我的人格,竟然印了書面聲明,分發給在場的各報記者,說我是索價一夜一晚上,每晚十萬元臺幣的應召女郎。當時正直不阿的資深記者,宇業熒就坐在我身邊的位子上,他一拿到那張傳單,立刻讓我過目,然後迅速的跟其他記者朋友們商量,提醒大家不要上李敖的當。”

李敖評說胡茵夢

胡因夢跟李敖離婚簽字。看兩人的表情神色倒像是結婚簽字一般。

“我在媒體上花邊的新聞很多,但大部分都是知道,我是個只要愛情,而不屑拿愛情換金錢的浪漫派。後來,李敖的聲明,報上一個字沒登,大家知道這段話的意思 嗎?在法庭上,法庭外面休息的時候,有記者、我、被告胡因夢都在。她說我散發一個傳單,傳單上說,她每夜賣十萬塊賣淫的。然後這個傳單就跑到一個記者,有正義感的宇業熒先生的手裡,宇業熒就當場拿給胡因夢看,然後跟其它記者說,我們不要替李敖宣傳,所以這個稿子報紙沒登,整個的過程是這個事情。這還得了嗎?我李敖是這種人嗎?說難聽話了,我如果愛講胡因夢是賣淫的,她是我老婆也不要賣十萬塊吧,要賣個一百萬我才有面子嘛,我老婆值錢嘛,對不對?這什麼 話,這樣說了我請問你,七年以前你們看到臺灣版,這樣說了以後什麼感覺,你李敖,你怎麼這樣說你老婆,有沒有這個事情?我李敖說沒有。你們信嗎?不信。胡因夢人家白紙黑字寫在這裡,當事人也是她,你們二人反目了啊,這還得了嗎?”


“真是我運氣好,宇業熒還活著啊。你這她筆下的這個正直不阿的資深記者宇業熒,是《中國時報》的影劇版記者,他不還活著嗎?我說我要找他,叫他來回憶回憶, 有沒有這個事情,我透過誰呢?透過現在住在上海的我的一個好朋友,他是《中國時報》的《時報週刊》的董事,又是榮譽董事長。他叫做簡瑞甫,就是簡志信,我們的好朋友。我說簡公啊,你給我找宇業熒啊,這還得了嗎?我李敖說沒有這個事沒人信,胡因夢白紙黑字啊,你去找宇業熒看,請他客觀的回憶回憶,有沒有這個 事情?簡瑞甫找到了宇業熒,宇業熒寫封信給簡瑞甫,後來這個事情,我在周荃主持的真相新聞裡面,我把它報導出來,信都公佈給大家聽,後來我把它鉛字印出來,因為出書的,後來忙就沒有出。”


“我給大家看這一段,當時就這本書,叫做《你不知道的胡因夢》,第七章,大家看,我寫的,我認為胡因夢整本自傳裡面,這段話就是我說她賣淫這段話,是最邪惡的一篇謊話。她的意思是說,李敖在法庭上散發的了聲明,胡因夢是一夜賣十萬塊的應召女郎,然後這個聲明呢,就落到了正直不阿的,有正義感的記者宇業熒先生手裡。宇業熒先生拿給胡因夢看,並且給旁邊的記者們看,不要上李敖的當。後來李敖的聲明,報上隻字未提,然後呢,簡志信,簡瑞甫寫封信給我,他怎麼說 呢,他說敖之弟遵囑,照你的囑咐與宇業熒兄聯繫,傳達您的意見以後,宇兄寄來說明函件,謹奉寄使兄過目,寄給我了。”


“宇業熒的親筆信是什麼,我念給大家聽,志信吾兄簡志信,志信吾兄,七月一號傍晚得兄電話,談到胡因夢自傳中,有提到我的名字的部分,李敖先生希望瞭解事 實,因未見,我沒有看到胡因夢的書,深感錯愕,聽了以後很奇怪,等到二日上午書店開門,買書一冊翻到一百七十頁,見文。我回憶往事,覺得有予說明的必要,來澄清了。他說因為時間已久,記得有點仿真,尚可追憶者簡述如下。第一點,依稀記得李敖先生曾有一個書面發給我,可是內容呢,是近似庭上答辯狀副本,是給法官看的一個法律文件。不是什麼聲明,胡因夢什麼什麼的,根本不是這個事情,內容根本不是這個內容,是法院給檢察官的答辯狀的副本,給記者每人一份,並非所謂索價十萬元一夜的應召女郎。宇業熒否認不是這個事情,不是這種真正的內容,根本沒有這種內容,宇業熒親筆寫信證明了,根本沒有這種一夜十萬塊這種內容。李敖是把給法院的答辯狀給我們看,根本沒有這個索價十萬塊的內容,看到沒有?第二點,胡因夢的著作,說我拿到那張傳單立刻讓胡因夢過目,我只能說,這不是我一向做事的風格,我怎麼拿到傳單給胡因夢過目呢,他說我不可能拿給胡因夢過目,何況李敖先生在場,能做這種事嗎?這種事能做嗎?而文件既然沒有那段內容,當然可以證明,此乃胡因夢小姐的記憶有誤,宇業熒證明了,胡因夢你的記憶力根本有問題。第三點,我當三十一年的記者,極不願意與同業商量,而發稿的事情,這種事情我不做,不可能說,聯合記者們,我們不要上李敖當不發稿,他說這種事情我不會做,因為我不願意別人干預我,也不願意干預別人,應不會有提醒大家,不要上李敖的當。這種事實不會有,為什麼呢?提醒大家不要上李敖的當,意思就是我干預別人發稿,要你怎麼發,要你怎麼不發,我不希望別人這樣干預我,所以我也不會這樣干預別人。何況那是在法庭,除了當事人以外,旁聽記者沒有發言權,我曾在採訪影劇之前,採訪司法新聞,自問尚無違反這種規則,製造庭 上或法警警告,或逐出的這種例子。”


“這我李敖的話,看到沒有?宇業熒否認了。所以宇業熒又說,李敖先生本人就可以說明,是我所言不虛,既無所謂十萬元的傳單,則過目給誰看,沒有傳單,所謂商量不發稿的過程,也難以存在,此函擬請由李敖先生過目,以免誤會,宇業熒七月三號下午寫的這個信。”


“如果宇業熒找不到了,如果宇業熒死了,如果宇業熒到國外去了,如果宇業熒沒有正義感,不願意寫這封信,我背黑鍋背到現在。你李敖說你老婆一夜十萬塊賣淫,我還是人嗎?為什麼我這麼氣呢?就是你胡因夢,剛才我舉例子,你大陸版的自傳經過修改,剛才我舉過例子喔,修改了表示說,跟七年前臺灣的自傳,已經過修改。換句話說呢,當七年以前,我在周荃主持的電視臺,舉出來宇業熒這些證據給你看,你就知道至少七年以前,我們用最寬大的說法,你記憶力不好你記錯了 吧,為什麼七年來你還不改呢?既然大陸版有改的記錄,你還不改原封又印上去了,還是這些話,請問你置我李敖於何地啊?你置簡志信於何地啊?簡瑞甫於何地啊?口口聲聲白紙黑字,說是宇業熒說的,宇業熒給你看的,宇業熒現在全部否認了,你今天還這樣寫印到北京去,我李敖不光火我是人嗎?我當然光火。為什麼我現在這麼氣啊,就是說我怎麼會接受,你這種著作流傳,你要流傳儘管流傳,我李敖拿證據給你看給大家看,證明什麼,證明你胡因夢不是你嘴巴上那樣子誠實的一 個人,你的誠實跟你的美麗不搭調。”

李敖評說胡茵夢

曾經的才子佳人

“大家知道我李敖厲害嗎,這就是我李敖厲害的地方,你說我的話你造謠汙衊我的話,我知道用我嘴巴來否認。人家的印象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可是在習慣上呢,大家都願意聽這種八卦的消息。原來胡因夢是賣的啊,李敖是,他怎麼說他老婆賣錢呢?我講過啦,要沒有我的好朋友簡志信這樣子熱心,簡瑞甫這樣子熱心, 如果找不到宇業熒,宇業熒如果有些情況不便於給我澄清,我這黑鍋不從七年前就背起了,不是嗎?所以我說七年以前,我還願意用最寬大的方法來承認胡因夢,如宇業熒所假設的,她可能記錯了,可是七年以後,宇業熒都更正了,當事人都否認了,你還這樣說,對不起,這不是記憶力好壞的問題,這個是人的心術的問題。所以我說這裡面胡因夢邪惡,這涉及了邪惡的問題。所以大家看,我李敖寫的,我認為胡因夢整本自傳裡面這段話,就是我說她賣淫的這段話,是最邪惡的一篇謊話。 你怎麼可以這樣造謠,來說我李敖。”


“我必須在我的節目裡面要把一些事情澄清出來,原因,我受夠了,離婚以後二十六年,你還追著我不放,你出了自傳以後七年,你還這樣寫。我們沒說不給你機會喔,我們願意承認是你記憶力錯誤,你還是瞪著眼睛這樣說我,不好,太不厚道。可是這個不厚道,我講過,這樣方法來表達的時候,已經涉及了邪惡的問題了。所以我認為,胡因夢是個漂亮女人,風華絕代,可是她寫文章,她會抄我的文章,我在上次證明了。而她沒抄我的文章的部分,有的部分是造我的謠汙衊我。今天我很高興,我把證據拿出來告訴大家,證明了我們在看胡因夢的書,聽她講話的時候,涉及李敖的部分,你們要小心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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