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檢察聽證,讓司法公正看得見聽得到

【人民日報】檢察聽證,讓司法公正看得見聽得到

《人民日報》11月5日版面截圖


【人民日報】檢察聽證,讓司法公正看得見聽得到

10月20日,最高檢召開以“檢察聽證,讓公平正義可觸可感可信”為主題的新聞發佈會。


10月2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了《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聽證工作規定》(以下簡稱《檢察聽證規定》),再一次讓“檢察聽證”走進了公眾的視野。


以往社會公眾接觸較多的“聽證”,主要是行政聽證。據介紹,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的“聽證”借用了行政法規定的“聽證”稱謂,是檢察機關落實司法公開要求,依法在審查案件過程中聽取聽證員和其他聽證參加人意見的活動。


“聽證有利於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是‘看得見’‘聽得到’的法治形式。”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委會副部級專職委員萬春說,通過檢察聽證能夠充分保障當事人的知情權和參與權,消弭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及社會公眾對司法辦案的疑慮,“解開當事人心結,真正實現案結事了。”


讓當事人說話,把心結打開


【人民日報】檢察聽證,讓司法公正看得見聽得到

河南省禹州市檢察院檢察官到鄉村開展普法宣傳。


“我的當事人對我說,聽證會上他第一次有機會把這麼多年的委屈、不滿說給各方聽,話說完了,氣兒也消了大半兒了。”吉林金輝律師事務所主任李金輝結合自己代理的一起案子介紹檢察聽證的作用。


事情發生於2014年5月,李某等3人經營的某機械廠廠房被吉林省白城市房屋徵收經辦中心和城市管理執法局強制拆遷。但白城市政府未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執行時也未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義務,廠房內機械設備也未予返還。此後,李某等3人一直通過信訪途徑主張權利。


李某等人在2018年10月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相關單位賠償其機械設備及停產停業損失。然而,一審法院認為該案超過法定起訴期限裁定不予立案後,李某等人提出上訴、申請再審,均被法院裁定駁回。李某等人認為該案屬不動產案件,應適用最長20年的起訴期限,法院裁定不予立案的決定不當,於2019年9月向白城市檢察院申請監督。


“本案爭議的焦點是,申請監督人經營的民營企業被強拆後,不僅異地存放的機械設備長期未取回,造成企業長期停產,而且看護設備的花費更增加了企業負擔;同時申請監督人長期上訪,也給相關行政機關帶來了不少困擾。”承辦檢察官,白城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孫宏劍說,雖然該案經過法院一審、二審、再審,但申請人的訴求始終沒有進入法院實體審理,屬於比較典型的“程序空轉”案件。


據介紹,司法實踐中,超過法定起訴期限等原因引起的無法立案現象較為常見,由於當事人訴求無法進入法院實體審理程序,息訴服判難度很大。特別是行政申訴案件,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普通群眾往往認為自己與行政機關難以對話,很難打開心結。


“讓當事人說話,讓專家評判。”孫宏劍介紹,白城市檢察院於2019年11月組織召開了公開聽證會,確定雙方當事人、代理律師、法院工作人員等作為參加人,並邀請法律專家擔任聽證員。


聽證會上,檢察機關了解了申請人的真實想法,聽證員發表意見釋法說理。最終,申請人認識到法院裁判的正確性,表示息訴服判;相關單位也同意申請人自行取回機械設備,雙方達成和解協議,解決了涉案民營企業的實際困難,這起行政爭議得到了實質性化解。


“這些年我的當事人一直苦於案子‘繞圈兒’,沒想到檢察院通過公開聽證,把事兒從‘根兒’上解決了。”李金輝感嘆,開展檢察聽證確實是司法為民、化解矛盾糾紛的一項有力舉措。


助力監督“剛性”,促進依法行政


【人民日報】檢察聽證,讓司法公正看得見聽得到

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檢察院檢察官為一起申請檢察監督案件的當事人送達法律文書。


2019年10月,廣東省廣州市南沙區檢察院在履行公益訴訟監督職責中,發現轄區內部分盲道被損壞、違法佔用,導致視力殘疾人士出行不便,社會公益嚴重損害,遂將該案件線索呈報廣東省檢察院審批立案。


立案後,南沙區檢察院在進一步調查中發現,該區12家行政單位可能未履行對轄區內盲道建設、養護的監督管理責任。


為解決盲道所牽涉的多個行政單位職能交叉、責任交叉等問題,廣州市南沙區檢察院於2020年5月20日召開公開聽證會,不僅確定涉案12家相關行政單位參加公開聽證會,還邀請包括建築學專家、行政法學教授、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4名聽證員參會,邀請市區兩級殘疾人聯合會代表旁聽,將聽取意見、訴前磋商、檢務公開、督促履職加以融合。


聽證會上,專家學者、行政執法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圍繞協同建立信息通報機制、構建盲道保護長效機制、排查轄區其他無障礙設施運維狀況等問題發表了意見。檢察機關與聽證會參加人探討了符合地區實際的盲道整改措施,為作出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的檢察建議奠定了基礎,對後續盲道修復整改提供了有效指引。


經審查,廣州市南沙區檢察院認為,該區12家行政單位未正確履行各自承擔的監管職責,遂向上述行政單位發出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書,並及時將所作決定和相關理由告知聽證員。截至2020年7月20日,12家行政單位均已整改並回復,第三方評估顯示整治效果良好,盲道障礙基本排除。


全面依法治國,法治政府建設是重點任務,依法行政是其核心。“這起典型案例正是以聽證助力法治政府建設,保障殘疾人權益。”最高檢相關負責人表示,檢察機關在辦理行政公益訴訟案件中,為了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責,解決多個單位的職能與責任交叉問題,組織召開相關領域專家、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有關單位及公共利益被侵害的相關主體代表等多方參與的公開聽證會,充分調查核實情況,廣泛聽取意見,深入釋法說理,“這有助於將檢察建議做到剛性,把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落到實處。”


應聽盡聽,讓公平正義有溫度


【人民日報】檢察聽證,讓司法公正看得見聽得到

山東省濟南市檢察院對一起申請檢察監督案進行公開聽證會。


檢察聽證最鮮明的特點,就是對聽證員這一角色的設置。


“聽證員是人民檢察院根據案件情況,邀請的與案件沒有利害關係,並具備一定資質條件的社會人士。”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介紹,從目前實踐來看,各地在辦理案件時,有的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調解員等具備一定社會經驗的人士擔任聽證員;有的根據案件需要,邀請特約檢察員、專家諮詢委員,或者某個領域的專家、學者擔任聽證員,提供專業意見;也有的根據案件情況,邀請當事人所在單位或者居住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代表擔任聽證員。


萬春也表示,在聽證會上,聽證員有其獨立地位,既不同於維護自身權益的案件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也不同於瞭解案件情況的證人。“聽證員的意見是人民檢察院依法處理案件的重要參考。檢察官擬不採納聽證員多數意見的,應當向檢察長報告並獲同意後作出決定。”萬春認為,這樣的規定既尊重了聽證員的意見,又可以保證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檢察權。


據統計,今年1月至9月,地方三級檢察院共邀請聽證員36850人次參加聽證會,其中包括人大代表8917人次,佔24.2%;政協委員6376人次,佔17.3%。多數聽證員同意檢察機關初步處理意見的12858件,佔聽證案件總數的78.6%。


據介紹,檢察聽證得到了人民群眾和人民法院、公安機關等相關部門的積極支持和配合。特別是今年以來,在最高檢統一部署下,各級檢察機關聽證工作取得明顯進展。今年1月至9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對13件案件組織了聽證會,地方三級檢察院對16354件案件組織了聽證會。其中,基層檢察院14359件,佔87.8%;省級檢察院、市級檢察院1995件,佔12.2%。在組織的聽證會中,公開聽證13970件,佔85.4%,主要集中在擬不起訴案件、刑事申訴案件、民事訴訟監督案件、行政訴訟監督案件和公益訴訟案件。不公開聽證2384件,佔14.6%,主要集中在審查逮捕案件、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


疫情防控期間,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貴州等地檢察機關利用現代信息技術,積極開展在線“雲聽證”,開發完善聽證小程序,推進聽證工作。為方便人民群眾對檢察聽證工作的參與、支持和監督,最高檢還專門建立了中國檢察聽證網,並於今年6月9日完成首播。


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新聞發言人肖瑋表示,下一步檢察機關將切實抓好《檢察聽證規定》的落實,堅持“應聽盡聽”,通過各級檢察院檢察長帶頭示範等措施,將檢察聽證作為常態化工作在全國檢察機關全面覆蓋,“讓人民群眾更加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溫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