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引糾紛 內鄉法院人性執法促和解

交通肇事引糾紛 內鄉法院人性執法促和解

河南經濟報記者張治中 見習記者周美嬌 通訊員屈熙堯 孫曉峰

4月22日,在內鄉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的析理釋法下,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執行和解,糾紛及時化解,得到雙方的一致好評。

2018年,何某駕駛小型貨車與駕駛小型客車的高某發生碰撞,造成高某受傷,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的交通事故。後經該縣交警部門認定,何某負該事故全部責任。事故發生後,鉅額的醫療費壓垮了本就家境貧寒的何某,情緒激動的受害人高某更是態度強硬,雙方就賠償事宜始終無法達成一致,高某一怒之下將何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後,判令何某賠償高某醫療費、精神損失費等共計7萬餘元。但判決生效後,何某遲遲未履行生效判決書所確定的法律義務,高某申請法院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通過走訪得知被執行人何某常年以開小型貨車為生,收入微薄,勉強能養家餬口,誰料想一場突如其來的車禍和近7萬元的賠償金讓這個本就貧困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而申請執行人高某本就在車禍中受到了傷害,還遲遲得不到應有的賠償,對何某產生怨恨。雙方心結難解,導致矛盾一觸即發。

為了讓矛盾得到及時化解,執行法官多次與二人聯繫,圍繞爭議焦點進行耐心釋法,在高某強烈要求將何某車輛扣押進行拍賣的情況下,執行法官考慮到貨車是何某唯一謀生的工具,扣押拍賣絕非最佳對策,於是一方面對高某進行勸導,一方面告知何某仍不履行還款義務將面臨的後果。

最終,何某迫於壓力,在朋友幫助下支付2萬元賠償款,並表示剩餘款項會分期支付,高某也考慮到何某的生活狀況,同意何某分期支付的還款方案,雙方矛盾就地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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