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就靠譜了?分分鐘讓你失去1000萬!網友:不如拿去買保險

據媒體報報道,噹噹網創始人李國慶發起“政變”了。

2020年4月26日,李國慶帶著4名大漢上門取噹噹的公章,還貼了一封告員工書,上面控訴了俞渝,對他和員工的種種不當行為,寫得聲情並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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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爽著呢,結果被噹噹把門給鎖了出不去,估計李國慶也想不到還有這一出。

說到兩人這些年發生的事,我覺得從公開媒體的報道中,都可以寫本小說了:

李國慶公佈離開噹噹、俞渝朋友圈爆李黑料、離婚不成、俞說李是同性戀、李稱俞給人當小三......

如果有想知道的,網上很多,這裡我就不多說了,不過作為一個保險老司機,此時此刻大腦只蹦出來一句話:資產保全要做好,別把底褲都輸掉。

為什麼要做好資產保全?

不說商界豪門,一般的企業主、個體戶,夫妻檔鬧離婚,都不可避免的涉及到財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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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企業經營時,可能面臨的現金流斷裂,債務等風險,比如今年這行情,自己的小金庫,放的地方不對、姿勢不對,錢不知不覺就流到別人錢包裡了。

可以說資產保全就是最後的底褲,輸掉就很難堪了。

在這方面,很難找到比保險更合適的工具,它其實也沒什麼特別的,要達到資產保全的小目標,主要是玩轉這三種人:

  • 投保人:花錢買保險的人。是保單的所有人,對保單有控制權,比如指定/變更受益人、保單貸款,退保等,很多保單不需要經過被保人同意就能退保。像個掌權的太后。
  • 被保人:享受保險保障的人。像個年幼的小皇帝,享受榮華富貴但得聽太后的。
  • 受益人:一般指身故受益人,即被保人身故後,拿保險金的人,可以指定多個。

三種人的打開姿勢很重要,說個我遇到的真事:

巧用年金,降低財產分割風險

趙姐有個盈利不錯的公司,女兒也準備談婚論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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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兒眼裡,男朋友當然是啥都好,但趙姐覺得準女婿有時不太真誠,也不知道是看上了女兒還是家裡的錢,不過孩子喜歡,也管不了。

趙姐打算給女兒1000萬的嫁妝,但心裡有顧忌,加上現在離婚率這麼高,也擔心女兒出現婚姻問題,自家的錢流到了別人的口袋,她就琢磨著在女兒婚前全款買一套1000萬的房。

一般來說,這就是板上釘釘的婚前財產了,說實話趙姐的理想很美好,但現實卻夠複雜。

如果:

  • 女兒把房子賣了,這筆錢會被轉移或花掉。
  • 女兒把房子抵押了,讓女婿創業,還不上貸款房子就沒了。
  • 女兒不幸身故,房子是遺產,按理女婿也能分到。

但凡出現上述其中一種情況,這1000萬,就不完全屬於女兒或者趙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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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1000萬用來買年金險就非常合適,它是一次性或分若干年交錢,到了約定的時間,每年可領錢,不用擔心女兒持有一大筆錢被惦記、被敗光。

同樣有購買技巧,趙姐當投保人和身故受益人,女兒當被保人。

這樣女兒每個月能拿到幾萬的生活費,只要小兩口沒矛盾,一起用自然是沒問題的,也體現了趙姐的心意。

退一步講,即使以後女兒懷孕生子不工作,有錢握在手裡,也有底氣,如果女兒離婚,這份保單所有權在母親這裡,不作為共同財產分割。

女兒不幸身故,女企業家是唯一指定的受益人,錢又回到了母親手上,至於要不要給女婿,就看趙姐的個人意願了。

除此之外:

  • 趙姐作為投保人,掌握了主動權:
  • 生意需要資金週轉,可以用保單貸一筆錢出來應急;
  • 女兒、女婿不孝順,也可以選擇退保,把錢拿在自己手上。

寫在最後

所以,用年金當聘禮或嫁妝,可以給孩子、自己一個保護罩,也能防敗家,如果你孩子還小,可以買教育金,也是一樣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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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司法實踐,離婚前自己給孩子買額年金,視為雙方對子女的贈與,一般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這樣,萬一離婚,孩子以後也有一定的保障。

如果是複雜的情況,結果可能就不一樣了,還是以具體的情形為準,我主要是幫你瞭解,保險還有這樣一層用途。

保險趣事還很多,咱們以後慢慢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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