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盜竊專偷耕牛,化州這個少年獲刑一年

從化州法院獲悉,化州法院近日審判了一起盜竊耕牛案,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法院經審理瞭解到,被告人李某某參與的是一個專門盜竊耕牛的團伙。這個盜竊團伙以黃某(化名)為首,以李某某、餘某某、楊某(化名)、吳某(化名)為成員,在2016年至2019年間,採取嫻熟的作案手段:盜竊之前由黃某事前聯繫好車輛和買家,準備好作案使用的牛繩、牛鼻圈等工具,其他成員則密切配合,在化州市播揚鎮轄區內盜竊耕牛。其中李某某共參與盜竊2次。

從化州法院獲悉,化州法院近日審判了一起盜竊耕牛案,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法院經審理瞭解到,被告人李某某參與的是一個專門盜竊耕牛的團伙。這個盜竊團伙以黃某(化名)為首,以李某某、餘某某、楊某(化名)、吳某(化名)為成員,在2016年至2019年間,採取嫻熟的作案手段:盜竊之前由黃某事前聯繫好車輛和買家,準備好作案使用的牛繩、牛鼻圈等工具,其他成員則密切配合,在化州市播揚鎮轄區內盜竊耕牛。其中李某某共參與盜竊2次。

參與盜竊專偷耕牛,化州這個少年獲刑一年

網絡配圖 圖文無關

1.17歲的被告人李某某於2016年8月參與到這個團伙,8月份的一天零時許,趁夜深人靜,村民已經熟睡之機,被告人李某某夥同黃某、餘某某竄到黃某事前踩點的播揚鎮某村的周某(化名)的牛欄處,由黃某負責毒死周某的狼狗,餘某某負責望風,李某某悄悄偷走村民周某的一頭母水牛。隨後,三人拉趕牛離開現場,並通過事先準備好的車輛將牛運送至化州市那務鎮以5300元的價格賣掉分贓。後經價格認證中心認定,周某被盜的水牛價值人民幣10500元。

2.被告人李某某嚐到甜頭後,又以同樣的方式鋌而走險:2019年2月份的一天下午2時許,趁中午村民已經回家休息,被告人李某某又夥同黃某、餘某某、楊某竄到餘某某、楊某事前踩好點的播揚鎮一處禾田附近,由李某某、黃某下到禾田裡盜牛,餘某某、楊某負責望風,趁周邊無人,合夥盜走一頭大母黃牛和一頭小公黃牛。隨後,將牛運送至高州以5900元的價格賣了分贓。經價格認證中心認定:該被盜的大母黃牛價值人民幣8000元,小母黃牛價值人民幣3000元。

被告人李某某等人以為自己的偷牛行為計劃得天衣無縫,不會被人發現,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被告人李某某等人的違法犯罪行為,最終受到法律的制裁。化州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某構成盜竊罪,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判處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法官提醒廣大村民,耕牛不僅是村民的私人財產,還是重要的生產工具,對農民家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如今又逢春耕時節,各村民在恢復生產的同時,亦應注意提高警惕,嚴加防範,看管好自家的牲畜,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一旦遇到財物丟失,及時向公安機關求助;同時提醒群眾要遵紀守法,不參與犯罪活動,不與犯罪分子合謀,以免遭受牢獄之災。

網絡配圖 圖文無關

1.17歲的被告人李某某於2016年8月參與到這個團伙,8月份的一天零時許,趁夜深人靜,村民已經熟睡之機,被告人李某某夥同黃某、餘某某竄到黃某事前踩點的播揚鎮某村的周某(化名)的牛欄處,由黃某負責毒死周某的狼狗,餘某某負責望風,李某某悄悄偷走村民周某的一頭母水牛。隨後,三人拉趕牛離開現場,並通過事先準備好的車輛將牛運送至化州市那務鎮以5300元的價格賣掉分贓。後經價格認證中心認定,周某被盜的水牛價值人民幣10500元。

2.被告人李某某嚐到甜頭後,又以同樣的方式鋌而走險:2019年2月份的一天下午2時許,趁中午村民已經回家休息,被告人李某某又夥同黃某、餘某某、楊某竄到餘某某、楊某事前踩好點的播揚鎮一處禾田附近,由李某某、黃某下到禾田裡盜牛,餘某某、楊某負責望風,趁周邊無人,合夥盜走一頭大母黃牛和一頭小公黃牛。隨後,將牛運送至高州以5900元的價格賣了分贓。經價格認證中心認定:該被盜的大母黃牛價值人民幣8000元,小母黃牛價值人民幣3000元。

被告人李某某等人以為自己的偷牛行為計劃得天衣無縫,不會被人發現,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被告人李某某等人的違法犯罪行為,最終受到法律的制裁。化州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某構成盜竊罪,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判處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法官提醒廣大村民,耕牛不僅是村民的私人財產,還是重要的生產工具,對農民家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如今又逢春耕時節,各村民在恢復生產的同時,亦應注意提高警惕,嚴加防範,看管好自家的牲畜,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一旦遇到財物丟失,及時向公安機關求助;同時提醒群眾要遵紀守法,不參與犯罪活動,不與犯罪分子合謀,以免遭受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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