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里市检察院多举措提升监外执行监督精准度

2019年以来,凯里市检察院明确监督目标,转变监督理念,深入推进监外执行检察监督由办事向办案转变,多举措提升监督常态化、规范化、精准度水平。

一是转变工作思路。秉承“监督不是高人一等,而是技高一筹”的工作态度,丢掉监督者至上的错误站位,多次主动与市司法局就监外执行工作进行沟通探讨,共同确立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相互促进、解决问题、补齐短板的目标。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将监外执行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向市司法局进行通报,建立起良性互动关系。

二是监督全覆盖。对辖区内的司法所每半年至少巡察一次,对市区内社矫人员较多的司法所还进行不定期随机抽查。一年以来,对全市19个司法所,28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察,确保监督不留死角,共检查社区矫正人员档案400余人次。同时,针对辖区内剥夺政治权利罪犯进行检查,核查剥夺政治权利罪犯执行情况18人。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提出的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均获采纳。

三是依托科技载体监督。运用科技手段,借助市司法局的手机系统管理平台,对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活动轨迹与工作档案记载进行比对,加强对报到、每日打卡签到、学习教育、公益服务等情况的监督检察。例如社区服刑人员李某某连续13天未在手机钉钉平台打卡签到,通过比对其执行档案材料,发现虽未外出,但对司法机关的监管不重视,凯里市检察院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书,市司法局根据本院建议依法对李某某给予警告处理。市司法局以该检察建议整改为契机,对全市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达到了“建议一件、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

四是紧抓源头监督。凯里市法院作出裁判后,市检察院通过对刑事裁判文书的初步审查,及时、准确掌握本市被判处缓刑、管制及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的情况,对市法院的交付及文书送达情况进行监督,有效防止预防脱漏管问题发生。例如滕某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判决生效日期为2019年6月10日,2019年8月19日法院才将执行通知书送给司法局。法院未按照法律规定向司法行政机关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法院交付执行不当行为导致罪犯滕某某自6月10日至8月19日期间处于漏管状态。针对上述情况,凯里市检察院及时向法院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为规范法院交付执行工作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

五是监督关口前移。为深化开展监外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凯里市检察院在市司法局设立了联络室,对司法行政机关是否存在应当接收不接收,不应当接收而接收等问题进行及时监督;对社区服刑人员从接收、监管教育、到期解除进行全程监督;协助司法行政机关解决日常监管中的疑难问题。通过监督关口的前移,将监外执行检察监督精准定位到社区矫正工作的第一线,实现了对监外执行工作的动态式、常态化、精准性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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