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排查治理自然災害風險隱患

魯網4月24日訊汛期將至,聊城市減災委員會辦公室下發了《關於開展自然災害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做好汛期防災減災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聊城市當前防災減災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負責本轄區內四類自然災害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和本行業特點,認真組織開展本行業領域的自然災害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負責地質災害、森林防火等方面的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城市管理部門負責城市防汛方面的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水利部門負責洪澇(颱風)方面的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聊城黃河河務局負責聊城境內黃河的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交通、住建、教育和體育、農業和農村等部門負責本行業領域的自然災害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據瞭解,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市直各有關部門將根據本轄區、本行業、本系統主要自然災害風險隱患特點,進行拉網式排查,摸清底數,建立臺賬,確保不留盲區、不落死角。並確保6月10日前完成此次自然災害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為做好汛期防災減災工作奠定基礎。(聊城日報全媒體記者申東方通訊員田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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