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田超
這件事發生在我的一個朋友身上,而我目睹了整件事情的經過。
那天是他父親的忌日,他們一家去上墳,發現墳上有個大洞。
我這個朋友見到了,很是稀奇,想要一探究竟。
接著從洞裡衝出一隻肥大的黃鼠狼,那個朋友上去就一棍子正好打在了黃鼠狼的右邊的腿上。
但那隻黃鼠狼還是迅速地翻起身逃走了。
回家到中後他開始又哭又笑,而且手舞足蹈地做著各種各樣的動作,動作就象瘸了腿的黃鼠狼一樣,還叫著要吃雞。
然後只聽見他母親啊的一聲指著窗戶外大叫,大家看到了那隻瘸了腿的黃鼠狼在院子裡做著各種各樣的動作,形態動作模樣和我的那個朋又幾乎一樣。
所有人見這情況,立即跟抄起傢伙,衝出去打那隻黃鼠狼,大家追了一段路,那隻黃鼠狼便突然消失得無影無蹤了。
大家這時想起我的那個朋友還自己在屋裡,就急忙往回走,走著走著那隻黃鼠狼又莫名其妙地出現了,就離這些人幾米遠的距離,就那樣一直跟在後面。
回到家,朋友還在那折騰著,指甲不停地摳著炕蓆。
而那黃鼠狼還依舊在院子裡指手畫腳地擺出各種造型,連一向大膽的我,都開始頭皮發麻。
大家終於都開始害怕了,都找了各種理由,從後門離開了,只有我硬著頭皮陪著他一家。
朋友的弟弟這時氣的火冒三丈,出外拿出鎬頭,拋出了埋在屋地裡的土槍,就衝了出去。
他母親怕他出事,追不上他,讓我找他回來,我追出沒有多久,就聽槍響了。然後看到他拎著那隻黃鼠狼往回走著。
原以為黃鼠狼都死了,這事也就算解決了,沒想到的事,我和他剛一進屋,他哥哥,也就是我的這個朋友,也隨之嚥了氣…..
幾天後,朋友的弟弟,因為私藏槍支,被警方帶走,警車在路上發生了交通意外,奇怪的是隻有他一人重傷,雖後來搶救及時,沒有生命危險,卻也永遠醒不過來了。
而當時車上的其他人卻毫髮未損。
再後來聽說,在他家炕蓆上,竟發現朋友死前,用指甲刮出的三行字。
上面寫著
犯我洞府者,須有重罰。
傷我身體者,必報其身。
欲害我命者,不死則傷。
而那隻被打死的黃鼠狼屍體,有人看到,被另一隻帶著幾隻小崽子的黃鼠狼叼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