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五一期间作风纪律的通知

五一节将至,为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持续整治“四风”问题,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现将有关作风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矩。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严格做到“十一个严禁”:严禁违规收送各类名贵特产;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微信红包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同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及实物等;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不折不扣,不搞变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和不正之风。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强化监督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通过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引导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自警、行动上自律,同时要安排部署好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行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形成“头雁效应”,以上率下,以身作则,严格执行相关纪律规定,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动全县作风持续向好。


三、严肃执纪问责。节日期间,县纪委监委将紧盯“四风”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和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既处理当事人,也对相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自上而下织密“监督网”,敲响警钟,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重点检查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乱发津补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欢迎社会各界举报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监督举报电话:0943-6122173

中共靖远县纪委 靖远县监察委员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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