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員惡意退貨賺快遞費 兩個月獲利近3萬

  在部分網購平臺,退貨無需消費者支付快遞費,此舉為消費者網購提供了極大的便利,也被個別人視作“致富”的機會。快遞員官某就是其中之一,瘋狂下單、退貨、攬件收取高額快遞費之後,他因涉嫌詐騙罪被思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最終獲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

  2018年11月,官某開始從事快遞派送工作。工作中,官某發現部分網購商品退貨時無需客戶支付快遞費,便心生貪念。2019年5月起,為了詐騙快遞費,官某在網購平臺惡意購物,大量下單,收到貨物後立刻惡意退貨。

  經查,在近兩個月裡,官某利用該隱蔽的手段共獲利29347元。

  思明區檢察院審查後認為,官某的行為系以非法佔有快遞費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多次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為構成詐騙罪。法院審理後判決官某犯詐騙罪。 (記者 陳佩珊 通訊員 範曉甘 郭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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