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到烈山法院调研指导破产审判工作

4月14日下午,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春杰一行到烈山法院调研指导破产审判工作。烈山区副区长方旭东、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涛、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张侠等陪同调研。

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到烈山法院调研指导破产审判工作

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到烈山法院调研指导破产审判工作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首先听取了蒋涛院长关于破产审判工作进展、存在的困难以及下一步打算等情况介绍的汇报,杨春杰副院长对烈山法院依法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推动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针对案件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进一步优化破产审判环境。要积极引导包括政府部门在内的社会各界更新理念,增进全社会对破产审理工作的认同支持,使全社会认识到企业破产法是资源有效配置、产能顺畅退出的有效法律通道。二是进一步凝聚破产审判合力。继续推动构建多方参与的破产审判工作格局,建立完善由区委领导,区政府牵头,公安、工商、信访等多部门参与的企业破产处置联动工作机制。三是进一步提升破产审判质效。依托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平台,推进破产审判信息化,提高破产企业重整成功率。四是进一步夯实审判工作基础。重视破产审判人才培养和力量储备,注重加强审判人员的实践积累和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其严格依法裁判、化解社会矛盾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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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旭东副区长指出,“僵尸企业”清理工作是烈山区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社会各方对企业破产存在模糊认识,区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破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探索府院联动新机制,为服务烈山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到烈山法院调研指导破产审判工作

最后,蒋院长对淮北中院一行来烈山法院进行调研和指导表示感谢,烈山区法院将以本次调研活动为契机,加大领导组织力度,进一步强化与区政府以及中院的沟通协调力度,确保高效、高质量、合法公正地处理破产案件,推进破产案件审判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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