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糾正42件重大冤錯案,呼格案、聶樹斌案等寫入刑事審判報告

轉自:南方都市報

“刑事審判承擔著懲罰犯罪、保護人民、維護穩定、促進和諧等重要職能。刑事司法文明反映社會法治文明進步水平。”10月23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加強刑事審判工作情況的報告》(以下簡稱“報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報告中如此形容刑事審判的意義。

報告數據顯示,2014年至2019年6月,全國法院審結一審刑事案件628.3萬件,判處罪犯709.9萬人。

南都記者關注到,除公佈近5年多個維度的刑事審判數據外,呼格吉勒圖案、聶樹斌案、陳滿案等冤錯案件,周永康、郭伯雄、孫政才、令計劃、蘇榮等重大職務犯罪案件等也被寫入報告。

審判“不枉不縱”

糾正重大冤錯案件42件63人

“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確保刑事案件審判不枉不縱。”周強在報告中提到,近年來,全國法院嚴格執行“保留死刑,嚴格控制和慎重適用死刑”的政策,統一行使死刑核准權,嚴把死刑案件質量關,確保死刑只適用於極少數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極大、罪證確實充分、依法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

他舉例稱,法院依法審理賈敬龍、林森浩、莫煥晶、張扣扣等社會高度關注案件,對罪有應得的犯罪分子依法判處並執行死刑,堅決捍衛公平正義和法律尊嚴。

同時,堅持法理情相結合,審理施美麗故意殺人、趙春華非法持有槍支等案件,促進司法與民意良性互動。依法再審改判王力軍收購玉米案,堅持正確司法理念,以個案公正積極推動良法善治進程。

在防範和糾正冤錯案件方面,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糾,以對法律負責、對人民負責、對歷史負責的態度,對冤錯案件發現一起、糾正一起。”糾正呼格吉勒圖案、聶樹斌案、陳滿案等重大冤錯案件42件63人,並予以國家賠償。各級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刑事案件8051件。

周強還提到,全國法院發揮一審程序基礎作用和二審程序把關作用,完善證據審查、案件審理、審核監督等機制,確保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依法宣告3246名公訴案件被告人和1986名自訴案件被告人無罪。

同時,恪守法定證明標準,不輕信口供,依法不予確認趙志紅案4起犯罪事實。依法審理盧榮新、範太應等案件,法官堅持作出無罪判決,有效避免冤錯案件發生。

審結一審職務犯罪案件19.4萬件

中管幹部140人

近年來,中央層面持續加大反腐敗力度,司法機關通過依法懲治貪汙賄賂犯罪予以配合。

周強介紹,各級法院審結一審貪汙賄賂、瀆職等案件19.4萬件20.7萬人,其中被告人原為中管幹部140人。依法審理了周永康、郭伯雄、孫政才、令計劃、蘇榮等重大職務犯罪案件。同時,加大對行賄犯罪懲治力度,判處罪犯1.4萬人。依法嚴厲打擊貪汙扶貧款、農資補貼等犯罪,嚴懲馮新柱等違規操縱產業扶貧基金、中飽私囊的腐敗分子,堅決懲治扶貧領域腐敗和群眾身邊的基層腐敗犯罪。

在健全職務犯罪案件審判機制方面,推動刑事司法與國家監察有機銜接。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辦理貪汙賄賂案件司法解釋,明確貪汙罪、受賄罪的定罪量刑標準以及死刑、死緩適用原則等。對白恩培、武長順等人依法適用終身監禁。

同時,完善對職務犯罪罪犯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工作機制,對原縣處級以上職務犯罪罪犯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實行備案審查,一律上網公示,讓“暗箱操作”沒有空間。

為配合做好境外追逃追贓工作,最高法院與國家監委等聯合發佈公告,敦促職務犯罪境外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積極配合做好境外追逃追贓工作。依法審理“紅通1號”楊秀珠、“紅通2號”李華波等案件,決不讓境外成為腐敗分子“避罪天堂”。

此外,最高法院還出臺司法解釋完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沒收程序,依法裁定沒收“紅通33號”黃豔蘭貪汙違法所得,依法查封凍結彭旭峰等轉移至國外的違法所得。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審結食品犯罪案件1.6萬件

南都記者瞭解到,為維護金融安全和市場經濟秩序,司法機關加大了懲治金融領域等經濟犯罪力度。

近5年來,依法審結破壞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詐騙犯罪案件10.9萬件,其中內幕交易等證券期貨犯罪案件210件,洗錢、假幣犯罪案件2657件。依法審理徐翔、伊世頓等重大證券期貨犯罪案件,切實維護金融市場秩序和金融安全。

在加強產權司法保護方面,依法甄別糾正張文中、顧雛軍等一批涉產權冤錯案件。

為懲治電信網絡等新型犯罪,全國法院審結相關案件1.5萬件,判處罪犯4.7萬人。依法審結張凱閔等85人特大跨境電信詐騙案、徐玉玉被詐騙案等重大案件。

此外,加強對懲治網絡新型犯罪問題研究,及時制定規範性文件,依法審理快播公司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網絡推手“秦火火”“邊民”等誹謗、尋釁滋事、非法經營案,促進淨化網絡空間。

周強還提到,各級法院積極應對涉眾型犯罪多發態勢,審結相關案件6.5萬件,判處罪犯10.8萬人。依法妥善審理“e租寶”“泛亞”等一批重大非法集資、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案件。

為保障群眾“舌尖上的安全”,依法審結生產銷售瘦肉精、地溝油等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1.6萬件、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犯罪案件1萬件,審結生產銷售假藥、劣藥和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犯罪案件2.2萬件。

同時,嚴懲涉疫苗犯罪,依法審理龐紅衛等非法經營疫苗系列案。嚴懲食品藥品流通領域商業賄賂、非法經營等犯罪,依法審結葛蘭素史克公司商業賄賂案,判處被告單位罰金30億元並全部執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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