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弄清這一點再考慮要不要專票,否則可能要吃虧

實務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一般都會要求對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取得足夠的進項稅額。這就出現一種情況,業務人員往往會為了取得專用發票而取得專用發票,那麼這種做法到底好不好呢,接下來將設立一個情景來給大家做一個說明。

情境:A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現需要購買B公司服務,B公司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A公司業務人員在與B公司簽訂合同時記得財務人員說需要對方開具專用發票,因此提出要求對方開具專用發票,B公司起初不願意開具專用發票,後經協商對方同意開具專用發票,並要求A公司承擔3%的稅金。

在這裡,我們先來了解一下對方期初為什麼不願意開具專用發票。原來B公司是小規模納稅人,並且B公司季度銷售額不足30萬,因此享受增值稅優惠。

B公司要求稅務局代開專用發票時,需要預繳稅金,這部分不能享受稅收優惠(進項被A公司抵扣,鏈條不能斷)。因此B公司需要A公司承擔稅金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下面第二個問題,如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否必要?

根據上面的情況來看,A公司承擔了3%的稅金,在申報稅款的時候進項用於抵扣,因此收支相等,沒有影響。

我們再假設一種情形,營改增後A公司取得的進項長時間大於銷項,存在留抵稅額。這種情形下A公司在支付B公司款項時包含的稅金一併支付,而此時取得的進項稅並不會導致A公司稅金繳納的減少(始終為零),即使後期銷項大於進項,從時間價值來看也是沒有益處的。

因此,一般納稅人未必取得的進項稅越多越好,還需要從企業實際出發來進行稅收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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