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導購找不準有價值賣點?因為不懂賣點提煉!

賣點也是一種推銷工具與手段。賣點是為了成交,否則無效無意義。

賣點是可以"發明創造"的。什麼都可以成為賣點。一切都是賣點,但要"因客而定,看客匹配"。

有效賣點,必須具備6個特性,即增值性、慾望性、一對一的針對性、差異性、特殊性、匹配性(契合性)。

賣點提煉的18個基本出發點,即情感、功能、原料、歷史、工藝、品質、產地、技術、品牌、口碑、形象、品位、層次、風格、色彩、感覺、慾望、時尚美。

賣點提煉的4個角度,即產品自身、話術角度、稀缺(唯一)角度、顧客角度。

賣點,必須是可感知的價值。

賣點的4個作用,即增值作用、促進成交作用、激發慾望、產生附加值。

賣點,需要"賣點證明"。賣點證明,是賣點的說服力。一個賣點,至少要有1一3個賣點證明。不能被證明的賣點,是無效無用的賣點。

沒有賣點,就沒有銷售;沒有可感知的"賣點證明",就沒有"賣點成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