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子當道”應該摒棄嗎?

最近很多人都在用李蘭娟院長一句話來抒發自己觀點,認為國家在助長“戲子”。先說一下“戲子”,這是千百年來對藝人的鄙視。現在文明社會譴責種族歧視、性別歧視,同樣把藝人稱做“戲子”也欠妥。近代常香玉、梅蘭芳等很多藝術家對國家貢獻也應該得到認可。國家要在世界擁有至高無上地位需要軟、硬實力,軍事、科技是硬實力,文化、藝術、外交等是軟實力。軟硬實力需要儘早展現,沒有先後順序問題。科技人才需要優厚待遇吸引國內外優秀人才為我所用,藝術國家沒有優厚待遇安排。藝術需要付出辛勤勞動和天賦異稟,另外還要大量金錢支持。他們要通過平臺曝光才能引起關注,想出人頭地、獲得優質生活無可厚非。當真正有才華的藝人通過舞臺得到國人認可,技藝才能有機會輸出到別的國家,影響老外對中國的看法接受中國。當然過度包裝、用緋聞博眼球確實讓人不齒。每個人的觀點不同可以為自己的理念發聲吶喊,但存在即合理,我們要吃大米也要吃菜,和諧共處才是人生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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