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罰”不“免責”!速來圍觀這個省內最詳實的市場監管輕微違法免罰清單

率先公佈“免罰清單”

助力打造最優營商環境

近日,江蘇省無錫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市級執法部門中率先出臺《無錫市市場監管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指導意見》,將落實《行政處罰法》和推進包容審慎監管相結合,明確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處罰裁量權責範圍內不予處罰事項76項,此清單是目前全省市場監管系統“最詳實”的清單。通過實施“不予處罰事項清單”,推行“有溫度的執法”,加快推進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努力為奪取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雙勝利作出貢獻。

1.

“容錯”助創新

合力打造最優營商環境

一是給予企業更大容錯空間。截止4月23日,無錫市市場主體已達80.10萬戶,其中2019年新增市場主體達到12.42萬戶,今年新增主體2.83萬戶。中小微企業相對容易發生由於對法律法規的生疏而觸犯法律規定的情況,一旦實施行政處罰,企業就會進入社會信用“黑名單”,後續經營舉步維艱。針對執法過程中此類矛盾集中的情況,清單明確:對於企業發佈的廣告明示的內容不夠顯著、清晰,依法應當處10萬元以內罰款的,只要企業的這一違法行為是首次被發現,沒有造成危害後果,及時改正,不予處罰;對於流通領域的食品經營者銷售的預包裝食品標籤不符合規定,依法應當處5萬以內罰款的,只要商品金額小於1000元,首次被發現,未實際售出,及時改正,未造成危害後果,不予處罰。

二是給予基層更強容錯支撐。

清單的出臺得到了市紀委監委的大力支持。疫情防控進入常態化以來,基層執法人員一方面要幫扶指導企業復工復產,一方面要嚴格落實監管責任,而《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原則性強,在執法過程中如果自行把握適用,存在著巨大的履職風險。市紀委派駐第五紀檢監察組對文件進行了審核把關,並嚴格監督市場監管部門的監管執法活動。基層一線執法人員普遍反映落實支持復工復產各項措施“底氣”更足。

三是給予公眾更優法治體驗。隨著社會公眾法律意識的提高,執法人員在行使處罰自由裁量權時,時有被群眾質疑“行政不作為”。“不予處罰事項清單”向公眾明示哪些行為不予處罰,引導群眾參與市場環境建設,同時接受全社會監督。例如,經營者未在經營場所標明真實名稱、未出具收費清單,只要是首次被發現,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不予處罰,有利於快速、高效解決消費者和經營者糾紛。

2.

“免罰”不“免責”

推進實施包容審慎監管

“不予處罰事項清單”免除了行政處罰,但並未免除責任,明確通過責令改正、批評教育、指導約談等措施,促進市場主體依法合規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一是明確界定“免罰清單”在安全領域的適用。涉及特種設備安全、食品安全責任履行的事項,嚴格貫徹“四個最嚴”要求,堅決守住安全底線。相關領域監管中發現的不影響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瑕疵行為,如標識、宣傳等方面的問題,能夠及時改正的,給予一定包容。對於經營者銷售超過保質期食品,依法應當處以5萬元以上罰款的,如果經營者的行為首次被發現,過期食品未售出且貨值金額小於1000元,經營者及時改正的,不予處罰。這一事項對應的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未售出,其危害後果還未產生,且貨值金額少、首次發現,經營者主觀故意可能性小,滿足相關要件前提下的不予處罰體現了包容審慎原則,一方面推動解決以往此類執法過程中“操作難、執行難”問題,另一方面也是要求在加強日常監管中督促市場主體更好落實主體責任。

二是努力破解集中舉報造成的基層監管難題。2019年,全市12315平臺受理群眾投訴舉報9.06萬件,其中不乏某些舉報人多次、重複舉報標識、宣傳類問題,基層應對壓力越來越大。例如,對於發佈廣告使用了“最高級”、“最佳”等用語的情況,對群眾人身財產安全損害有限,但是按照法律規定,罰款數額20萬起。現清單中明確只要發佈的是自己商品服務的廣告,及時糾正,沒有產生危害後果,不予處罰,既是解決基層執法困難,也是減輕企業負擔。

三是嚴格督促市場主體主動落實主體責任。對於經營者在自己經營場所發佈自己產品的虛假廣告,清單的公佈儘管免除了市場主體的行政處罰,但是對其規範經營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限期改正、拆除違法廣告、嚴格自查產品廣告、消除不良影響,提升奉法守規意識,避免日後此類違法行為再次發生,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3. 統一“一把尺”

健全完善新型監管機制

制定清單是新形勢下堅持法治理念、做到依法“免罰”、進一步規範市場監管系統執法行為的必然要求。

一是統一執法標準。市場監管部門整合了原工商、質監、食藥監、物價、知識產權部門的職能,一線執法人員在實踐中面臨著各類法律間的平衡,對處罰自由裁量權的理解不可避免存在差異。清單的出臺,力求進一步統一執法標準,細化認定標準,特別是對“情節輕微”的具體情形進行了界定,從制度層面避免不同地區間的執法“溫差”。

二是規範程序要求。“指導意見”明確了不予處罰案件的辦理程序和文書要求,對線索核查、立案審批、調查取證、案件終結的“全過程”進行規範,每一起不予處罰案件都要調查後依法辦理,嚴格執行“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規範”標準,實現了貫徹落實《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和無錫市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相統一,從制度上、程序上降低“指導意見”和“清單”被濫用的風險。

三是動態調整清單。組織“指導意見”和“清單”的解讀,向基層執法人員、市場主體充分宣傳清單內容,通過座談、調研、督導等方式,跟蹤各市(縣)、區市場監管局及其分局的貫徹執行情況,並在網上公開徵求意見建議,梳理問題,總結經驗。積極參與長三角區域交流互動,加強執法與協作,建立健全跨區域市場監管合作機制,建立健全“免罰”市場主體檔案庫,爭取推出更高質量的清單版本,推進無錫市場監管法治化建設,助力打造最優營商環境。

附件:無錫市市場監管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事項清單(76項)

來源:無錫市場監管

“免罰”不“免責”!速來圍觀這個省內最詳實的市場監管輕微違法免罰清單

發佈單位:中國工商出版社 新媒體部(數字出版部)

“免罰”不“免責”!速來圍觀這個省內最詳實的市場監管輕微違法免罰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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