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逼人生修煉記

1 長期強迫自己做不喜歡的事,導致:

使用意志力堅持,並逐漸喪失對生活的熱情與自發的行動力。


2 人為定義每件事的價值,導致:

只在做被定義為“有價值”的事情時才感受到自己的價值,如工作、掙錢、學習、結交人脈等等;做其他事時一概無法享受和專注,從而被“無價值感”、“要努力奮鬥跟生命賽跑”所綁架。


3 做任何事之前首先考慮“有沒有用”,導致:

做事之初便把注意力放在了結果上,而很多“有沒有用”都可以歸結於“我能不能通過做這件事而得到認可”,如、這件事能不能讓我更有錢、更有地位、更漂亮、讓別人覺得我很智慧、很有學識、與眾不同等等。從而使人無法享受做事的過程、並常常因害怕達不到期待的結果而乾脆放棄不做或拖延焦慮,表現出所謂的“人性的惰性”。


其實只要其中一條就已經夠自己受的了,而如果把1、2、3揉到一起就可以稱得上悲慘了。


— 為了得到認可、逼著自己去做不喜歡的事、從而感受自我價值,企圖通過犧牲快樂而得到快感。

— 往往得不到想要的認可而不斷的自我否定、習得拖延和焦慮,快樂和快感都得不到而心懷怨恨。

— 一刻也不敢停下來、否則就被“自我無價值感”吞噬、連皮都不剩,被“自我無價值感”追趕著成為“人造價值”的奴隸。


這是不是我們現在大部分人的生活狀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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