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威遠男子殺害失足女潛逃21年被抓 犯故意殺人罪被判12年

21年前,四川威遠男子羅某持匕首殺害一名失足女子,隨後潛逃。直到今年6月,羅某被警方抓獲歸案。12月11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了羅某犯故意殺人罪一案的判決書,他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今年41歲的羅某系內江市威遠人,住相鄰的自貢市大安區,從事個體廢品收購。據公訴機關指控,1999年3月23日下午,羅某從內江出發乘坐公共汽車到威遠縣城找朋友餘某玩耍。到了後無法聯繫上餘某,便入住縣城的漁業招待所。當晚10時左右,羅某經招待所承包人介紹,與賣淫女曹某發生了賣淫嫖娼行為,之後曹某離開房間。又過了一段時間,被害人唐某經招待所承包人介紹,前往羅某所住房間從事賣淫活動,雙方發生性關係後,因費用問題發生爭執。

公訴機關指控還稱,爭執過程中,唐某欲打開房間門,羅某害怕唐某去喊人對其實施毆打等,便搶先將房間門抵住,制止唐某離開房間。就在羅某抵住房間門時,感覺後腦勺一陣疼痛,回頭看見唐某手握一把匕首。羅某即用右手搶過唐某手中的匕首反手握住,同時用左手將唐某推倒在床上。隨後,羅某將在床上反抗的唐某按住,用手捂唐某嘴巴防止唐某呼救,慌亂中左手大拇指被唐某死死咬住。與此同時,羅某用右手反握著的匕首使勁刺向唐某頭部、頸部、胸腹部等。見躺在床上的唐某不動後,羅某收拾好隨身攜帶的物品和作案匕首逃離房間至招待所五樓角落躲藏,之後通過四樓公廁外的避雷針鋼筋逃離招待所,此後潛逃。

案發後經法醫鑑定,唐某因肺臟破裂大失血死亡。此前,據內江警方介紹,羅某逃離現場後,警方一直未明確其身份。直到今年6月,警方通過信息研判、比對,確定羅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並於6月23日將羅某抓獲歸案。到案後,羅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案發後,羅某家屬也賠償被害人母親稅某26萬元,稅某對羅某表示諒解。

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予以確認。法院認為,羅某與被害人唐某發生爭執,持匕首朝唐某頭部、頸部、胸腹部等部位刺殺致唐某死亡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其殺人手段特別殘忍,後果特別嚴重,依法應予嚴懲。鑑於本案系被害人唐某首先持匕首對羅某進行攻擊,羅某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坦白,其親屬自願代其賠償被害人親屬損失,取得被害人親屬諒解,具有悔罪表現,且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輕從寬處罰。

據此,今年11月19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羅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紅星新聞記者 姚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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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威遠男子殺害失足女潛逃21年被抓 犯故意殺人罪被判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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