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詳情)徐州市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李某樂提起公訴

日前,徐州市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李某樂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李某樂與被害人孫某於2016年10月自行認識並建立戀愛關係,2018年4月27日登記結婚。婚後因感情不和,被害人孫某於2018年7月起多次起訴離婚,二人矛盾逐漸加深。

2019年9月30日,被告人李某樂至被害人孫某暫住的某小區樓下等候。在該單元樓道內,被告人李某樂與被害人孫某發生爭執。爭執過程中被告人李某樂使用隨身攜帶的美工刀,對被害人孫某進行多次劃割後逃離現場。經法醫鑑定,被害人孫某系被他人以銳器切割頸部致左頸內靜脈、右頸總動脈破裂大失血死亡。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李某樂因婚姻家庭矛盾,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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