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警方保留的“案底”(又称“前科”)是一种犯罪记录,上海市档案局的“法租界公董局”原始档案里,至今还保存着一张特殊的 “Criminal Record”(犯罪记录卡)。
这张硬质卡片的正面上半部分,填写着当事人姓名“王旦甫”、年龄42、身高1.63、职业商务印书馆编辑、籍贯安徽等,并贴有照片。
下半部分均由法文写明对象在上海的三次被捕经历,并且留有当事人的双手十枚指纹。
02
这个“王旦甫”就是中国共产党第一任总书记陈独秀,这是他1921年10月4日第一次在法租界被捕时的化名。
中共一大选举陈独秀担任总书记,他9月中旬回到上海渔阳里2号,主持中央机关的工作。
那天,陈独秀约了杨明斋、包惠僧和柯庆施到家里来,他们围坐在客厅里的一张桌子旁,妻子高君曼也在座,一边打麻将掩护,一边商量工作。
突然,法租界的巡捕闯进来,不由分辩逮捕了所有人,押解到巡捕房去。
到了巡捕房后,他们发现对方并不清楚自己的真实身份,就各自编造了假名应付。
眼看就可蒙混过关,不料陈独秀的朋友、上海法学院院长诸辅成那天到渔阳里来拜访陈独秀,被留守的巡捕抓来盘问。
大大咧咧的诸辅成到了巡捕房,一见陈独秀就大声说:“仲甫,怎么回事啊?一到你家就把我拉到这里来了。”
陈独秀名“独秀”,字“仲甫”,被诸辅成说破,真实身份彻底暴露,法租界意识到他们抓到了一条大鱼,就在“犯罪记录卡”的姓名“王旦甫”后注上“即陈独秀”四个字,并拍了照片,编号“B9523”。
03
陈独秀被捕的消息马上被各大报纷纷登载,闹得满城风雨。
党中央立刻通报各地的组织派人到上海来,商量如何营救总书记。他们电请孙中山先生出面,孙中山立即给上海法租界的领事打电话通融。共产国际的代表马林也大力相助,他用重金聘请了著名的法国律师巴和来承办陈独秀的案子。
经过各方斡旋,10月26日,法庭宣判陈独秀“编辑过激杂志”,罚款100元后释放。
陈独秀的“犯罪记录卡”上记载的另外两次在上海被捕的日期,第二次是1922年8月9日,第三次是1932年10月15日。
“犯罪记录卡”的法文记录,称1922年8月9日逮捕陈独秀的罪名是他“宣传布尔什维克,违反中华民国刑法第221条,以及领事署令第五号”,然而,事后陈独秀讲他被捕的真实原因是外面谣传,“说我们得了俄罗斯的巨款”,听信谣言的“华探杨某向我的朋友董、白两君示意敲竹杠,穷人没钱被敲,我只好挺身就捕了”。
陈独秀第二次被捕还是被会审法官罚款400大洋,被狠狠敲了一笔不大不小的竹杠。
陈独秀第三次在上海被捕时,已经被开除出党,他另行组织了“中国共产党左派反对派”,但是,他仍旧大声疾呼,反对国民党的政策,国民党中统特务会同租界巡捕房,侦查了一个多月,破获了陈独秀的组织,将他以“危害民国”的罪名递解到南京受审,判了八年徒刑。
“犯罪记录卡”上填写的职业“商务印书馆编辑”,这是陈独秀参加革命后唯一有稳定经济来源的职业,但是持续的时间很短,因为他大部分时间都埋头党务,根本没时间为印书馆写稿编稿,没有收入,窘迫的他只好不时到长沙路上的“亚东图书馆”去走走。
“亚东图书馆”是陈独秀安徽老乡开的,跟他有交情,早年出版过他的《独秀文存》,陈独秀过来,从不开口讲钱,老板汪孟邹心里有数,每当他坐的时间久了,就要问一声:“拿点儿钱吧?”陈独秀便点点头,拿一点儿钱,再坐一会儿,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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