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供給側”改革須克服四種傾向

作者莫開偉中國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員

近年,“供給側”成為經濟政策表述中的高頻詞。十八屆五中全會公報中,就有“釋放新需求,創造新供給”措辭。近日,中央領導人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11次會議上和國務院常務會議上,都有強調推進“供給側”改革表述。

推行“供給側”改革須克服四種傾向

這一新概念提出,表明中央高層對宏觀經濟政策形成了新認知,對我國未來經濟增長方式將產生深遠而重要影響。但在筆者看來,順利推進“供給側”改革,須克服重供給輕需求、重數量輕質量、重眼前輕未來、重國外模式輕中國實際等四種傾向:

克服重供給增加輕現實需求傾向,實現經濟供給與經濟需求新平衡。一切供給行為必須始終圍繞客觀需求行為變化而變化,不能脫離客觀需求現實,或按既定生產供給思路墨守陳規;否則,會導致生產供給新過剩和浪費,重蹈過去粗放經濟增長方式覆轍。顯然,推行“供給則”改革總體原則是避免“不適銷對路”供給現象發生,確保經濟總供給與總需求再平衡。應劃定重點領域,以實現改革效率最高化,加快淘汰殭屍企業,有效化解過剩產能,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把增強企業活力放在突出位置,堅持基本經濟制度,引導好社會心理預期,重視產權保護和知識產權保護,完善商業法制,切實發揮企業家重要作用,著力營造扶商、安商、惠商的良好市場環境。

推行“供給側”改革須克服四種傾向

克服重供給數量輕供給質量傾向,實現供給數量與供給質量新平衡。這要求對所有新增經濟供給進行系統性科學論證,把提高經濟供給質量當作唯一追求目標,防止出現低質量經濟供給現象,避免影響經濟內生活力,給未來經濟增長帶來新包袱:一是大力進行經濟供給科技創新,做好國際國內生產形勢研究,抓住最新消費趨勢,提供有市場潛力和競爭能力的經濟供給,杜絕無效經濟供給,促進過剩產能有效化解和產業優化重組升級。二是消除地方保護主義,防止保護落後產能行為,遏制“舊酒新裝”等無效經濟供給現象再抬頭。實施新的經濟調控手段,消除大量低效或無效產業佔據過多生產資源現象;煥發企業生活活力,拉動正常內需擴張。三是注重投資效益,防止邊際效益遞減,降低供給成本,幫助企業保持競爭優勢,促進企業生產投入產出效益最大化。同時,追求生態環保供給,保護社會資源和環境,避免為擴大生產供給而不顧環境破壞的舊病復發。

克服重現實供給輕未來發展潛力傾向,實現供給現實需求與供給增長潛力新平衡。增加經濟新供給應從滿足國內生產建設和民眾實際消費需求出發,但又不能囿於眼下短期利益,應具有長遠戰略眼光,制定可持續發展戰略。同時,又要增強供給危險意識和風險意識,把每項新增供給現實與未來發展趨勢搞清楚,瞄準國內外經濟發展趨勢,加大生產供給研發力度,做到生產供給既滿足社會總需求,注重打造優化供給工程,使擴大生產供給始終符合社會消費傾向;又注重生產供給計劃靈活調節和未來發展新變化,保證生產供給有效彈性,最終避免生產供給在未來經濟發展中被淘汰出局,充分發揮供給對經濟增長貢獻潛能。

推行“供給側”改革須克服四種傾向

克服重國外模式輕中國經濟實際傾向,實現中國特色式供給與國外成功模式新融合。“供給側”與“消費則”對經濟增長作用都是相對的,沒有包經濟“百病”的靈丹妙藥。這意味著我國“供給側”改革,不僅要汲取外國成功經驗,更要從中國客觀經濟現實出發,探索出自己的“供給側”改革之路,不能照搬國外模式。目前我國與西方取得成功經驗國家所處經濟背景、政策發揮空間和著力點都不一樣。因此,中國“供給側”改革著力點應對產業經濟結構重新進行評估,將“扶優限劣”政策實施到位。同時,繼續實施穩健貨幣政策和積極財政政策,在定向調控生產供給、實施產業經濟結構上,實施更多、更靈活操作政策。此外,隨著社會老齡化高峰到來,通過政府出資、引入社會資本等形式進一步加大養老服務產業投入,消除養老隱患;並加大投入不斷完善社會保障措施,實現社會穩定,為經濟穩健持續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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