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清晰地区分批判性思维和怀疑主义?

这城市那么空氵


传统怀疑主义产生于一种坚定的论断,即对于经验性意识而言没有什么真理。它是抽象的否定,仅是辩证法的否定环节,在一切之中只是获得了空洞的无作为结果。在对一切规定了的存在物和有限物的动摇当中只产生出来了意识对它自身不可动摇的抽象空洞的确定性。传统怀疑主义对直接存在于我面前的东西进行了攻击;例如,它否认蜂蜜是甜的,石头是硬的,火焰是热的等等。它们表明:“人们不能够说:‘它是',而只是‘它显得是’ ”;它的结果因而是无。传统怀疑主义不是一种单纯的怀疑,而是一种绝望,因而是消极的。

作为批判性思维的康德哲学其实是从另一条相反的道路,即经验主义发展而来的一种新的怀疑主义...这条道路上的另一个哲学就是苏俄唯物主义,它否认思想达到对于真实之物(康德称之为"物自体")的科学认知的可能性,将真理限制在经验性意识的事实上,也就是限制在一种有限的和偶然的知识的领域范围内,但是康德的批判性思维在哲学发展上也有一些积极意义。

康德 批判哲学主要观点

一,理论理性

1)先天的综合判断(自我意识的先验统一或纯粹统觉)

它首先把经验内容区别为感觉材料和感觉的普遍联系两者,认为经验中的知觉本身所包含的感觉材料只是些个别的东西,只是些连续发生的事情,而构成经验内容的另一重要部分的普遍性与必然性 是不能从感觉或知觉的成分产生的,所以是属于思维的自发性,或者说,是先天的。存在于普通逻辑学里的各种思维范畴构成经验知识的普遍性和必然性的客观性内容。它们一般包含有联系作用,凭借这些范畴的联系作用,形成了先天的综合判断

康德把习用语言中所谓主观客观的意义完全颠倒过来了,他称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的思想内容为客观的,而称那只是在感觉中的材料为主观的。

2)康德哲学不以基于经验的知识为真理,而仅把它看成对于现象的知识,但关于真理,他只是停留在否定的和单纯的应当阶段。

一方面,通过范畴的作用,单纯的知觉被提升为客观性或经验,但另一方面,这些范畴或概念,又只是主观意识的统一体,受外界给予的材料的制约,本身是空的,而且只能在经验之内才可应用有效。而经验的另一组成部分,感觉和直观的诸规定,同样也只是主观的东西。

构成经验知识内容的直接意识的对象仅只是单纯现象,因此知性或通过范畴得来的知识,是不能认识物自体的,两者与物自体间有一个无法逾越的鸿沟隔开,是我们达不到的彼岸。

3)在认识物自体的企图中,理性成为飞扬的或超越的而陷于二律背反

当理性设法应用范畴去把握无限,则理性便成为飞扬的或超越的了而陷于二律背反。

在讨论理性的矛盾时,康德并列两难问题中所包含的两个相反的命题作为正题与反题而分别加以证明...这些相反的命题都是对这些问题加以反思所应有的必然结果。但事实上在他的证明中,要么需被证明的理论已经包含在他据以作出发点的前提里,要么命题成立是由于他那冗长的和惯于用来证明其反面不通的方法所致。但无论如何,他说出了,虽然只主观地未充分发挥地说出了,那为知性所呆板地分开了的范畴之间的实际的统一性(亦此亦彼)。

二,实践理性

康德所谓实践理性是指一种能思维的意志,亦即指依据普遍原则自己决定自己的意志。实践理性的任务在于建立命令性的、客观的自由规律,这就是说,指示行为应该如此的规律。这样就假定了思维为一种在客观上决定着的活动(换言之,思维事实上是一种理性),这样就有理由认为通过经验可以证明实践的自由 ,换言之,即有通过自我意识的现象以证明实践的自由 。

实践理性自己立法所依据的规律,或自己决定所遵循的标准,除了同样的抽象同一性,即:"于自己决定时不得有矛盾"一原则以外,没有别的了。因此康德的实践理性并未超出那理论理性的最后观点——形式主义。

但这种实践理性设定善这个普遍规定不仅是内在的东西,而且实践理性之所以成为真正的实践的理性,是由于它首先要求真正地实践上的善必须在世界中有其实际存在,有其外在的客观性,换言之,它要求思想必须不仅仅是主观的,而且须有普遍的客观性。

康德否认了理论理性的自由自决的能力,而彰明显著地在实践理性中去予以保证。对于当时流行的为一切情欲和任性大开方便之门的快乐主义,康德提出实践理性去加以反对,并指出一个人人都应该遵守的有普遍性的意志原则的需要。在康德看来,理论理性只是认识“物自体或真理”的消极能力,既然没有积极内容,故其作用只限于揭穿经验知识的有限性。反之,对于实践理性,康德却显明地承认其有积极的无限性,认为意志有能力采取普遍方式,亦即依据理性思维着以决定自身。无疑地,意志诚然具有这种自决的力量,而且最要紧的是要知道惟有具有这种自决的力量,并把它发挥在行为上,人才可以算是自由的。但虽承认人有这种力量,然而对于意志或实践理性的内容的问题却仍然还没有加以解答。因此,当其说人应当以善作为他意志的内容时,立刻就会再发生关于什么是意志的内容的规定性问题。只是根据意志须自身一致的原则,或只是提出为义务而履行义务的要求,是不够的。

三,判断力批判(内在目的因)

康德认为反思的判断力是一种直观的理智的原则。这就是说,特殊,对抽象共相或同一性来说,只是偶然的,是不能从共相中推演出来的,虽然在直观的理智看来,特殊是被普遍本身所规定的。——这种普遍和特殊的结合,在艺术品和有机自然的产物里一般是可以体察到的。

康德的《判断力批判》说出了什么是理念的性质,使我们对理念有了表象,甚至有了思想。直观的理智或内在的目的性的观念,提示给我们一种共相,同时这共相又被看成一种本身具体的东西(普遍和特殊的统一)。只有在这里,康德哲学才算达到了思辩的高度。席勒以及许多别的人曾经在艺术美的理念中,在思想与感觉表象的具体统一中寻得一种摆脱 割裂了的理智之抽象概念的出路。

康德于其所设定的自然或必然性与自由目的的谐和,在这种谐和被设想为实现了的世界目的时,曾发挥出内容极其广泛的理念。不过由于思想的懒惰,这一最高的理念只在应当中得到一轻易的出路,仍然只知坚持着概念与实在的分离,而未能注重最后的目的的真正实现。但其在思想中所未能实现的东西,反而在有机组织和

艺术美的当前现实里,成为感官和直观却能看见的理想的现实。

通过直观的理智或内在的目的性的观念提示给我们那种本身具体的共相,康德就提出了关于知性的普遍概念与感性的特殊事物之间的另外一种关系的思想,——但这种关于另外一种关系的新看法,并没有明确承认普遍与特殊统一的关系为真正关系、甚或为真理本身的见解。他毋宁只承认这种统一是存在于有限的现象中,而且只是在经验中得到体现。主体具有这种经验,一方面是出于天才,创造美的理念的能力。所谓美的理念即是出于自由想象力的表象,这些表象有助于暗示理念,启发思想,但其内容并未用概念的形式表达出来,而且也不容许用概念去表达。美的经验另一方面则系出于趣味判断,一种对于自由的直观或表象和理智的匀称合度之间适当配合的敏感。

再则,反思的判断力所据以规定有生命的自然产物的原则,便称为内在目的因。内在目的因是一种能动的概念,一种自身决定而又能决定他物的共相。同时康德又排斥了外在目的或有限目的,因为在有限目的里,目的仅是所欲借以实现其自身的工具和材料的外在形式。反之,在有机体中,目的乃是其材料的内在的规定和推动,而且有机体的所有各环节都是彼此互为手段,互为目的。

有了这样的理念,知性所坚持的目的与手段,主观与客观间的对立关系立刻就被扬弃了。但康德至此又不免陷于矛盾,因为目的的理念又仅仅被解释为一种实存并活动着的原因,而这原因又仅仅被看作表象,亦即主观的东西,于是目的性又被解释为仅属于我们知性的品评原则。

被建立为世界最后目的的“善”,一直就只是作为我们的善,只是作为我们的实践理性所规定的道德律。这样一来,则刚才所提及的统一,除仅限于使世界情况和世界进程与我们的道德观念相一致外,并没有别的东西。此外即使加上这层限制,那最后目的或善,仍然只是一个没有规定性的抽象概念,正如实践理性中的义务观念那样。更进一步,这种和谐又会重新唤起或引起一种对立,这种对立的内容本身即被设定为不真实的。因此这种和谐只被认作主观的东西,一种只是应该存在,亦即同时并无实在性的东西或者只被认作一种信仰,只具有主观的确定性,但没有真实性,换言之,没有具有符合那个理念的客观性。这种矛盾似乎可以有办法加以掩蔽,即将理念实现的时间推迟到将来(因为在将来,理念也会存在的)。但一个象时间这样的感性的条件,恐怕正是解除矛盾的反面,而且知性用来表示时间的表象,一种无穷的延长,也不过老是这种矛盾之无穷的重演而已。

对康德批判哲学的概括评论

康德哲学中仍保留有二元论的色彩一方面有知觉世界和思索知觉的知性世界。他虽宣称这是现象世界,但这不过只是一个名称,只是一个形式的说法。因为其本源、其内容实质、其观察方式与经验论大体上都是一样的。

另一方面有独立的、自己理解自身的思想,或自由的原则。这种思想或原则在康德哲学中,仍与前此一般形而上学相同,但扫空了一切内容,而又未能加进一些新的内容。这种思维(此处叫做理性)没有任何特殊规定,因此也没有任何权威。

康德哲学的主要作用在于曾经唤醒了理性的意识,或思想的绝对内在性。虽说过于抽象,既未能使这种内在性得到充分的规定,也不能从其中推演出一些或关于知识或关于道德的原则;

但它绝对拒绝接受或容许任何具有外在性的东西,这却有重大的意义。自此以后,理性独立的原则,理性的绝对自主性,便成为哲学上的普遍原则,也成为当时共信的见解。

康德批判哲学使人确信,知性的范畴是属于有限的范围,并使人确信,在这些范畴内活动的知识没有达到真理。但康德批判哲学的片面性和消极性在于认为知性范畴之所以有限,乃因为它们仅属于我们的主观思维,而物自体永远停留在彼岸世界里。事实上,知性范畴的有限性却并不由于其主观性,而是由于其本身性质,即可从其本身指出其有限性。然而依康德看来,我们思想的内容之所以有错误,是因为我们自己在思维。

康德哲学的另一缺点,在于它对思维活动只加以历史的叙述,对意识的各环节,只加以事实的列举。他所列举的各项诚然大体上是对的,但他对于这样根据经验得来的材料并没有说明其必然性。

他对于意识各阶段所作的反思,其结果可以总括在“凡我们所认识的一切内容只是现象”一句话里面。既然凡属有限的思维只能涉及现象的说法,都是对的,则他这种结论当然也是对的。

但须知,到了现象的阶段,思维并没有完结,此外尚有一较高的领域。但这领域对于康德哲学是一个无法问津的“他界”。因为在康德哲学里,思维作为自身规定的原则,只是形式地建立起来的,至于思维如何自身规定,自身规定到什么程度,康德并无详细阐述。

参考


费恶泼嘞


批判思维是审视、换位补缺、以对事为主,怀疑是本心自卫、不以事为证、属私念。


4949147318802浮云


两者之间有模糊的地方,但是本质并不一样,判断方法并不复杂,区分重点如下:

批判思维:是一种高效的工作与学习方式。它的首要前提是需要认真的阅读或倾听,找出对方的论点与结论,并结合实际,从不同角度去思考对方的论点或结论有没有问题。

怀疑主义:则是直接跨过了认真倾听这一步,直接看对方的结论是否符合自身认知,不符合的直接否定掉,实际上是阻碍了自身与他人之间的交流。

更有甚者,怀疑主义对自己的观点也不加佐证地怀疑,无疑更加严重,严重影响自己的思维逻辑。

从社会学来说,怀疑主义是消极的,是不利于社会进步和个人素养的提高的。

而批判主义则不同,它不批判客观公正的实物,是有利于社会进步,与生产力发展相适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