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新聞網4月21日訊 據《呼和浩特日報》報道(記者 劉軍)4月20日,市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了1至3月市檢察機關主要辦案數據情況,並對市檢察機關辦理涉疫情防控典型案例進行了通報。
嚴厲打擊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2020年1至3月,市檢察機關對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批准和決定逮捕19人,佔審結數的100.00%,較總體刑事犯罪比例高11.81個百分點。
這一時期,檢察機關對移送審查起訴的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審結18人,佔需辦理案件的85.71%,較總體刑事犯罪比例高12.39個百分點。其中決定起訴17人,佔審結數的94.44%,較總體刑事犯罪比例低0.54個百分點。
同期,檢察機關對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偵查數佔受理該類犯罪案件數的75.00%,較總體刑事犯罪比例高55.33個百分點。
市檢察機關共提起公訴妨害疫情防控犯罪17人,其中14人自願認罪認罰,認罪認罰從寬適用率達82.35%;一審法院已判決14人,其中採納檢察機關量刑建議14人,採納率為100%。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2020年1至3月,市檢察機關共受理審查逮捕黑惡犯罪嫌疑人6人,同比下降92.90%,其中受理審查逮捕黑社會組織犯罪案件2人,同比上升81.80%,受理審查逮捕惡勢力犯罪案件4人,同比下降94.60%;批准和決定逮捕9人(其中3人受理時未定性涉黑惡),同比下降75.70%,其中批准和決定逮捕黑社會組織犯罪案件5人,同比下降61.50%,批准和決定逮捕惡勢力犯罪案件4人,同比下降83.33%。
市檢察機關公訴提前介入黑惡勢力犯罪案件4件,同比持平,其中提前介入黑社會組織犯罪案件1件,惡勢力犯罪案件3件。受理審查起訴黑惡勢力犯罪77人,同比下降25.20%。
積極服務保障“三大攻堅戰”。2020年1至3月,市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破壞金融管理秩序類犯罪和金融詐騙類犯罪5人,同比下降68.75%,起訴15人,同比下降25.00%;逮捕非法吸收公眾存款2人,同比下降75.00%。
市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破壞環境資源保護類犯罪2人,同比下降88.72%,起訴15人,同比下降25.00%;公益訴訟訴前程序共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案件37件,佔訴前程序總數的38.14%。
平等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2020年1至3月,市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類犯罪嫌疑人18人,決定起訴29人。共批捕影響非公經濟發展案件3人,起訴影響非公經濟發展案件6人。
同時,對非公經濟人員依法審慎採取羈押性強制措施。對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犯罪的,不批准逮捕7人;對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犯罪的,不起訴8人。
同時,精準服務和保障民生,對於侵害進城務工農民合法權益(罪名為故意傷害罪)批捕1人;強制猥褻、強迫婦女賣淫等侵害婦女人身權益犯罪,批捕5人;賭博罪批捕4人,起訴2人;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批捕6人,起訴17人;老年被害人案件批捕3人,起訴28人;殘疾被害人案件批捕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