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長王立新AB面:厚道的貪官

本報記者 郝嘉奇 無錫江陰報道

一面反對腐敗,一面大肆斂財。

這位江陰市法院原院長、無錫市中級法院原副院長,以權謀私、大量受賄,於去年被逮捕、公訴。

官方未披露其案情。《中國經營報》記者獨家掌握的司法材料顯示,王立新共受賄近兩百萬元,於近期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無錫知情人士告訴記者,王立新是典型的兩面派,看起來很老實、厚道,實際上很貪婪。他從1996年便開始受賄,一直持續到2019年被查。

法院院長王立新AB面:厚道的貪官

王立新

從書記員到法院院長

據王立新自述,他是寧夏平羅縣人。小時候家裡並不富裕,他的父親是電廠工人,母親則在磚瓦廠,夏天要燒窯,冬天上山打石頭。

“我小時候和媽媽一起去過幾次,那種辛勞,也只有我們大一點以後,才能切身感受得到。”他回憶,“我剛到大學時,媽媽寫信說,我一定要學習好知識,為建設家鄉,貢獻一生。”

1989年,王立新大學畢業參加工作,從一名縣法院書記員做起,3年後升為助理審判員,之後任副庭長、區法院副院長,逐步成為市一級法院院長。

據王立新自述,2013年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了司法體制改革方案後,他用一週寫下近十萬字的文章《一個法官的堅守和擔當》。

“法官是成就英雄的行業,公平正義就是我們所承載的天降大任,當你選擇讀法學的那一剎那,你就要明白你所踏上的是怎樣一個征途,它不僅僅是科學的殿堂,更是社會的殿堂!”

在文中,王立新將法官比作“英雄行業”,認為“法律人就要有擔當精神”,“對於一些社會亂象,作為法律人不能坐視不管,也不能得過且過。”

據稱,他立了兩次二等功、無數次三等功,幾乎每年都是先進。他還當選過“無錫市人民滿意法官”“江蘇省人民滿意法官”。

“打官司不要找關係”

2016年,王立新曾對《法治週末》記者說:“我最大的理想就是想為子孫後代留下一個好的司法生態。如果我們不在了,只要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在,這就是對我們子孫後代最好的保護。”

他還說:“不要動不動一打官司就要找關係!”然而,他卻成為了涉案人員的“關係”和“保護傘”。

不過,據《中國經營報》記者瞭解,王立新從1996年起便開始受賄,持續至2019年從未間斷。

王立新的朋友圈中,有多位當地知名商人。他被錢財圍獵,成為了他們的“保護傘”。

他利用擔任江陰市法院院長、無錫市中院副院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不當得利糾紛處置、貸款擔保糾紛處置等提供幫助,在相關案件的審理、執行過程中給予關照,並親自出面調解。

王立新共受賄近兩百萬元,包括現金、購物卡、機票、紅木傢俱等,蘇州市中院於近期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詳見中國經營網3月17日報道《江陰市法院原院長王立新受賄內幕》)

無錫知情人士告訴記者,2011年,王立新在任無錫市錫山區法院院長期間,自己因為拆遷不公,法院不立案、不裁定,找到王立新訴說。王立新熱情接待了他,豪爽地答應一個月給他答覆,後來卻一直沒有迴音。

王立新曾主導“江蘇錫山法院探索拆遷矛盾化解新模式”,在各大網站和各級法院網刊文,介紹如何利用司法手段,有效化解拆遷糾紛。

文章稱,通過建立“一把手”每案必問制度,法院逐步探索出“第一時間傳遞信息、上下左右協作聯動、各級各方支持配合”的拆遷矛盾化解模式。

不過,上述知情人士說,在大拆遷的背景下,錫山區法院2011年僅受理涉及拆遷行政爭議案件15件。大多數相關“民告官”案件,均未被受理。

“他人高馬大的,看起來很厚道,實際上很貪婪。”該人士說。

紀委破案經過

據《中國經營報》記者獨家瞭解,2019年8月,無錫紀委一開始找王立新談話時,他稱沒有違法違紀問題需要交代。在被留置後,他才老實交代。

記者掌握的無錫市紀委第八審查調查室《發破案經過》稱,2019年8月9日,無錫市紀委監委就信訪反映的王立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線索進行初核。

經過初核,掌握了王立新收受中南重工集團法定代表人陳少忠現金20萬元、收受申達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張國平現金9萬元等事實。

同年9月11日,無錫市紀委監委對王立新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立案調查。同日,王立新在無錫中院工作人員陪同下到省委巡視組無錫談話點接受談話。談話中,王立新卻稱,他沒有違法違紀問題需要交代。

後由無錫市紀委工作人員將王立新從談話點帶至留置場所。經審查,王立新如實供述紀委初核掌握的情況,並主動交代了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

此外,王立新為了法院從輕處理,還檢舉揭發了一些幹部。涉及省管幹部的線索已按規定移交上級部門處理,其餘線索無錫紀委尚在處理中。

由於直到法院判決之時,其檢舉揭發的線索尚未查證屬實,故不能認定其具有立功情節。故對王立新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法院沒有采納。

近期,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王立新受賄199.8萬元,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40萬元。其受賄款被追繳,上繳國庫。

(編輯:孟慶偉 校對:張國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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