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多警種聯合嚴查路(街)面各類突出違法行為一摩托車司機酒駕被處罰

  4月26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聯合巡防大隊、各派出所等部門開展“獵鷹4號”聯合整治行動,嚴查嚴懲路(街)面各類突出違法行為,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當天行動,共查處違法行為503起。

  該大隊結合轄區實際情況,科學安排警力,在縣城文明橋、團結橋、保亭中學等路段和鄉鎮什玲、金江、新政、三道十一隊街面路段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通過將流動巡邏與定點整治相結合的方式,對過往車輛進行嚴格檢查,重點對“兩客一危一貨一面一農”“百噸王”、酒駕醉駕、疲勞駕駛、涉牌涉證、無證駕駛、未戴安全頭盔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整治。

  16時許,該大隊縣城中隊民警在團結路路段臨時檢查點開展整治時,一輛車牌為瓊DXXX16的二輪摩托車緩慢向檢查點行駛。執勤民警上前攔下例行檢查,發現該駕駛員韋某身上有飄來酒味,立即對其進行酒精吹氣檢測,經檢測,韋某體內酒精含量達到53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機動車),執勤民警依法對韋某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拖移車輛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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