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敢非法運輸危險物品?行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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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1日,江口縣公安局太平派出所成功辦理一起非法運輸危險物品案,依法行政拘留1人。

2020年2月20日19時許,太平派出所接江口縣高速交警大隊反饋稱:杭瑞高速銅鼓路段有一車輛側翻,車上運載大量危險爆炸物品。接警後民警迅速趕往現場,經瞭解得知:系張某某(男,36歲,貴州省思南縣思林鄉人)在未獲得運輸許可資格的情況下,私自運輸煙花爆竹等危險爆炸物品。民警當即便將張某某依法傳喚至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經詢問,張某某對其非法運輸危險物品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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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之規定,我局依法對張某某處以行政拘留5日之處罰。(楊瑾 舒煒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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