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食品安全的形勢、特點及其治理丨改革縱橫

我國食品安全的形勢、特點及其治理丨改革縱橫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是百姓賴以生存的必要條件,也是國家得以發展的重要基礎。近年來,我國先後發生多起食品安全事件,給我國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帶來嚴重影響。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必須把食品安全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從執政為民和國家戰略的高度,與時俱進推進食品安全工作。

一、準確把握我國食品安全形勢

這些年,黨和政府大力抓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形勢不斷好轉。

一是法制建設進步較快。1995年我國頒佈實施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後,2009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是我國第一部覆蓋食品安全各方面的法律,2015年進行了一次較大修訂,做了進一步完善,被稱為“史上最嚴”法律。

二是監管體制機制更加完善。新一輪機構改革構建了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領導下的衛生健康部門、農業農村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海關部門分段管理的統一協調、分工負責的

政府監管機制,同時形成鼓勵和支持行業協會、社會團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新聞媒體共同參與的社會監督機制,從而形成了“從農田到餐桌”的全鏈條監管機制。

三是安全狀況穩中向好。據農業農村部信息,2018年,將農藥和獸用抗生素等監測參數由上年的94項增加到2018年的122項的情況下,食用農產品抽檢總體合格率為97.5%。按照2017年同口徑統計,抽檢總體合格率為98.2%,同比上升0.3個百分點。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佈的信息,2018年國家監督抽檢食品24.9萬批次,樣品平均不合格率2.4%,與2017年持平,比2014年降低2.9個百分點。海關信息顯示,進口食品安全保障有效,多年來未發生因進口食品引發的食品安全事件,群眾信任度較高。

但是,當前我國的食品安全“存在的問題仍然不少”。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法律制度有待進一步完善。2015年新版《食品安全法》出臺後,國務院一直在修訂根據2009年版的《食品安全法》制定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直到2019年3月26日才原則通過,至今尚未正式公佈實施。現行法律法規中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較輕,違法行為成本低,不足以震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缺乏對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中從業人員參與違法生產經營活動的制約機制。配套標準的制定滯後。我國仍在使用的動物源性食品中獸藥的殘留限量標準是2002年制定的。

二是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多、規模化程度低。據市場監管部門統計,我國現有取得國家行政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就達到1450多萬家,其中只有極少數企業呈規模化;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更是不可勝數。據美國《財富》雜誌發佈的2018年世界500強企業榜單,有42家公司為食品或相關領域企業。中國作為全球最大的食品消費市場,內地只有中糧集團有限公司一家企業上榜。眾多的小規模生產經營企業,多數無力利用先進的生產設備和工藝,缺乏專業的人才,無法採用先進的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難以落實,自身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低,發生食品安全事件的機率高,食品安全風險大,個案性食品安全問題時有發生。政府有限的監管資源難以承受安全保障需要之重。

三是生產經營環境風險不容樂觀。環境汙染、非法使用農獸藥等影響源頭安全。目前我國仍是世界上農藥使用量最大的國家,部分高毒農藥還未退出市場,飼料中違規添加獸藥的情況還時有發生。一些地區環境汙染物較重導致食用農產品汙染。動植物疫病疫情影響原料供應。2018年8月首例

非洲豬瘟疫情發生後,全國31個省區市先後出現疫情。2019年2月,國內多家企業的冷凍含餡食品中被曝檢出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陽性,使得一些企業轉用進口豬肉原料。

四是生產經營的社會環境亟待改善。我國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知識的認知度相對較低,“風險是絕對的而安全是相對的,安全的本質是可接受的風險”的理念還未成為共識。如歐美等發達國家每天都有企業召回食品,消費者認為是企業誠信、負責的表現,而我國一旦出現食品召回,召回企業就可能面臨滅頂之災。再加上有的事件被輿論過度炒作,不僅重創一個產業,而且造成老百姓對食品安全缺乏信心。“三鹿奶粉”事件的負面影響至今還沒有消除,老百姓還是談國產奶粉色變,出國出境四處採購嬰幼兒奶粉。

二、食品安全問題的特點

涉及鏈條長而複雜。

經濟全球化發展和食品工業的技術進步,導致食品產業和貿易的全球化,食品生產、加工和銷售鏈條越來越長,環節越來越多,點多線長面廣的特點十分突出。我國每年從180多個國家(地區)進口食品。據深圳海關統計,深圳市民人均消費的食品中約27%為進口食品。英國《金融時報》記者路易絲·盧卡斯《兩萬英里走上餐桌》說,鱈魚生前及被捕撈後要各經過一萬英里的旅程、經過多個國家若干環節才能進入消費者的餐桌。食品供應鏈除了越來越長之外,還變得越來越複雜。世界衛生組織食品安全專家彼得·安巴瑞克說,一個比薩餅的成分有可能來自於30多個國家、100多個供應商。人力、時間和費用成本使得任何一個國家和部門根本做不到逐一檢查每個供應商以及他們提供的每種原料,但每個環節、每種原料和產品都有可能引發食品安全問題。

涉及的因素繁雜。物理性、化學性和生物學性及致敏源性食品安全風險因素中的每一類,都涉及成千上萬種。如日本2006年5月29日起實施“肯定列表制度”前,只對255種農、獸藥和飼料添加劑在186種食品中設立9321個最大殘留限量標準。實施“肯定列表制度”後,16種農藥、獸藥禁止使用,對734種農業化學品設定52315個暫定限量標準,涉及

302種食品、農產品,對沒有設定限量標準的,執行含量不得超過0.01毫克/千克的“一律標準”。國際國內頻繁發生的口蹄疫、禽流感、非洲豬瘟等疫情疫病也嚴重威脅著食品安全。

高度敏感,受關注程度高。2006年至2015年,食品安全問題連續成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程中最受公眾關注的十大焦點問題之一。2007年至2016年中,有7年食品安全位列全國“兩會”代表委員關注的十大熱點問題。現代信息傳播方式使得任何一個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可能在瞬間被傳播到世界任何角落,引起全世界關注,甚至成為“黑天鵝事件”,演變為社會不穩定因素。食品安全社會關注度高,輿論燃點低,一旦出問題,很容易引起公眾恐慌,甚至釀成群體性事件。

監管難度大。以上因素造成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難度極大,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地區)能百分百保證食品安全。據世界衛生組織統計,在工業化國家,每年有30%的人受食源性疾病危害。如美國每年約有7600萬人次發生食源性疾病,約佔總人口的27%,而發展中國家問題則會更嚴重。

我國食品安全的形勢、特點及其治理丨改革縱橫

三、加強我國食品安全治理的建議

食品安全問題的特點和我國食品安全形勢決定了保障食品安全僅僅依靠“管理”或“控制”措施,是無法實現的,而應該採用“治理”的方式,綜合施治,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食品安全問題。習近平書記將“實施食品安全戰略”放在“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部分講,就是要強調食品安全是民生,需要通過治理來保障。

當前,進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必須以習近平書記的重要論述為根本遵循,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把食品安全當作“最大的政治”,進一步動員各方力量,通過治理來保障安全。應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狠抓源頭嚴防。食品安全,首先是“產”出來的。一是要把住生產環境安全關,治地治水,淨化農產品產地環境。要抓緊完善法律法規,加強對農產品生產環境的管理,完善農產品產地環境監測網絡,切斷汙染物進入農田的鏈條。把住農產品生產安全關,堅持控肥、控藥、控添加劑,規範農業生產過程,嚴格管制亂用、濫用農業投入品。應開展全國性耕地、灌溉用水源普查,摸清食品養料種植養殖用地、用水的安全狀況,用於指導各地生產;針對存在汙染的,在治理改造的同時,選擇不易吸收相應汙染物的作物品種進行種植,或用於種植非食用產品;淨化農藥獸藥市場,嚴格禁止禁用農藥獸藥的生產銷售和使用;對限用農獸藥實行定點銷售、處方制銷售制度;推廣生物防治措施,減少農藥用量;加強養殖場安全防護,嚴禁飼料中添加未經批准的藥物,減少獸藥使用。二是要把住生產環節安全關。生產經營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廣泛開展誠信守法教育,規範生產經營秩序。要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食品安全犯罪,對那些利慾薰心、挑戰道德和良知底線的人,對重點領域、重點環節、重點地區,要下猛藥、出重拳,決不姑息。讓處罰真正發揮“震懾”作用,讓惡意違法者付出沉重代價。鼓勵和支持企業建立追溯體系,實現食品生產、收購、儲存、運輸、銷售、消費全鏈條可追溯,用可追溯制度倒逼和引導生產,增強食品供應鏈條各環節的信息透明度,便於各方監管,出了問題能找到責任者,也有利於食品安全事件的精準處置。三要把住從業人員責任關。現行的《食品安全法》只規定了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責任,缺乏對從業人員除接受培訓、身體適合從事食品生產經營以外的責任規定。明知企業在使用不合法手段生產經營不安全食品仍參與生產經營的,從業人員作為知情人也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應該從法律層面明確,企業從事非法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從業人員不得參與;進行舉報的,給予重獎;仍然參與的,根據其參與的生產經營活動可能造成的食品安全危害從重處罰,直至終生禁止其從事與食品有關的行業工作。

狠抓過程嚴管。食品安全,也是“管”出來的。必須完善監管制度,強化監管手段,形成覆蓋從田間到餐桌全過程的監管制度。我們建立食品安全監管協調機制,設立相應管理機構,目的就是要解決多頭分管、責任不清、職能交叉等問題。應在落實現有法律規定的前提下,著力做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國務院應儘快完成《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修訂工作,早日公佈實施,以健全法律法規制度。二是各部門都應有所擔當作為。2019年2月24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地方黨政領導幹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明確了各方面的食品安全責任和考核、獎懲辦法,描繪了協調共治的美好藍圖。各級黨委政府應確保該《規定》的落實,按《規定》要求開展監督檢查和考核。三是應當妥善處理食品安全領域“放管服”改革與監管的關係,不能因“放”而弱化監管,也不能因“管”而加重企業負擔。四是不能盲目要求企業建檢測實驗室。企業建設一般性的、開展原料、生產環境和產品衛生指標檢測的實驗室是必要的,但強制要求配備高精度的農獸藥和重金屬殘留檢測實驗室則弊大於利。如果強制要求配備,則會佔用企業大量資金和場地;企業缺乏專業的檢測人才,使用頻率不高,檢測結果難以保證;實驗室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料處置不當,可能產生巨大汙染,甚至造成不可挽回的環境破壞。解決這一問題,可通過國家殘留監控計劃監控農獸藥、重金屬及其他物理化學汙染;

政府或社會實驗室可以提供公益的或有償服務方式為企業進行農獸藥和重金屬殘留檢測。

狠抓風險嚴控。一是應加強風險預測預警。學習借鑑發達國家的好做法,建立全國性的風險監測體系,及時發現全國範圍內可能存在的風險及其分佈,實現“及早發現苗頭,及早處置,嚴防形成行業潛規則,嚴防發生區域性、系統性安全風險”。二是應充分發揮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的重要作用,讓犯罪分子如過街老鼠無處藏身,形成全社會維護食品安全的銅牆鐵壁。三是應加強食品安全信息公開。出了食品安全事件,有關部門要主動發佈權威信息,及時澄清事實、說明真相,把握主動權,把握好度,不要過度炒作。應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的日常公開,讓“食品安全事件普及中國人的化學知識”的現象成為歷史。四是應充分發揮媒體的作用。鼓勵和支持媒體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提高消費者的食品安全認知水平和對虛假信息的辨識能力;鼓勵和支持媒體曝光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堅決打擊任何以偏概全、以點帶面、小事放大、誤導輿論的信息傳播行為,杜絕惡意炒作。五是應大力培育食品品牌,發揮群眾口碑好、市場接受程序高、質量安全有保證的企業品牌的示範帶動作用,推進優秀品牌建設,用品牌增強人們對產品質量安全的信心,進而提振消費者對我國整體食品安全水平和食品品牌的信心。

保障食品安全,是一項長期的、系統工程。各級黨委政府和領導幹部要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書記的重要論述,深刻理解治理的理念和要求,以堅定的決心和意志,不懈努力,將食品安全戰略落到實處,真正讓人民群眾吃得放心,吃得安心,進一步增加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系海關總署進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長

責任編輯:胡秀榮

微信編輯:孫 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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