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因文章轉載侵權法院訴訟告知書:賠償1萬元

昨晚快下班時,鬆鬆兄弟會一位朋友突然在群裡發了三張截圖,截圖中赫然顯示:北京互聯網法院訴訟服務告知書,其原有是被告轉載了一篇文章,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侵權賠償金7000元及律師費3000元(共計1萬元)。

網友因文章轉載侵權法院訴訟告知書:賠償1萬元

隨後被告說到:收到法院傳票了,2012年做SEO時採集發的文章,今天(2020年4月22日)收到了傳票,索賠1萬元。2012年的文章,今天來告?是碰上專門吃這碗飯的了把。

網友因文章轉載侵權法院訴訟告知書:賠償1萬元

網友因文章轉載侵權法院訴訟告知書:賠償1萬元

處於保護目的,盧鬆鬆博客只截取部分截圖,一張是法院傳票,一個是事實證據。

原告對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權,被告未經授權擅自在其運營的網站XXX上通過信息網絡傳播涉案作品。被告的行為已經嚴重侵犯了原告對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

原告依法申請公證,在公證人員的監督下,使用公證處電腦對被告經營的網站通過信息網絡傳播涉案作品進行了證據保全。被告的行為已經嚴重侵犯了原告對涉案作品享受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應當承擔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法律責任。依據《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原告提出以上訴訟請求,望北京互聯網法院對被告的侵權行為給予懲處,對原告的維權行為給予足夠的肯定與支持。

總結:隨著互聯網法院興起、版權意識的覺醒,今後此類事件肯定會越來越多,越來越頻繁。我們在經營網站的時候一定要注意版權,同時現在打官司的成本非常低,幾十塊錢就可以打一場官司。

作者:盧鬆鬆

來源:盧鬆鬆博客,歡迎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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