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活了,但是我要你們和我一起陪葬……”

“我不想活了,但是我要你們和我一起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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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臨安的文章很短。


帶著深深的疑惑寫完。


因為臨安有很多朋友轉發了某些公知的文章在朋友圈,把一個十惡不赦的殺人犯描寫成悲情英雄。


好一個布衣之怒。


實在可笑。


臨安今天這篇文章想告訴所有人一個道理:


無論一個罪犯背後有怎樣的故事,這個故事只可以幫我們瞭解他的行為,而不是諒解他的罪行。


好了,開始點題。


7月7日,貴州安順一輛公交車衝入了水庫。


“我不想活了,但是我要你們和我一起陪葬……”


結果搜救出來的37人,21人遇難。


所有人都在問發生了什麼?


為什麼公交會突然墜湖?


當時車上到底發生了什麼?


這場悲劇到底能不能避免?


當時調查結果還沒有出來,各種猜測都有。網上有很多人說感覺司機就是故意的,專門挑馬路上沒人的時候突然急轉彎衝入十幾米深的水庫。


臨安一向不以最大的惡意揣測人心,當時還在網上和素不相識的人辯駁。


我說,別把人想得這麼壞。


後來,調查結果出來,啪啪打臉。


“我不想活了,但是我要你們和我一起陪葬……”


公交司機由於拆遷問題心生不滿,蓄意報復社會,竟然故意駕車衝進湖裡,把一車子的乘客也拖入了無底的深淵。


臨安很震驚。


這一車子的乘客,都是活生生的生命啊。


有稚氣未脫的孩子,有正要參加當天高考朝氣蓬勃的學生,有年過古稀的老人,還有剛過而立之年的家庭頂樑柱。


只因司機的惡念,一車無辜的人遭殃。


這樣的極惡之人再怎麼被唾罵都不為過。


可是網上卻出現了不一樣的聲音:


同情兇手!


只要你刷朋友圈,最近總能看到了這樣的聲音:“肇事司機也有很多難處和苦衷,年過半百,卻家庭破裂、女兒自殺,可憐人啊。”


甚至還有人把這起喪盡天良的謀殺歸咎為制度缺陷。


朋友圈狗血雞湯再次刷屏:雪崩那一刻,沒有一朵雪花是無辜的。


可是,真正無辜的不是那一車的人嗎?


為什麼一出事,就要說是社會給逼的?


誰活著沒遇著幾件委屈甚至屈辱的事啊?


如果那車裡面的是“你”的家人,“你”還說得出這麼傻逼這麼畜生的話嗎?


那些喜歡常常把“未知他人苦,莫勸他人善”掛在嘴邊的,恰恰是最沒同理心的。


這句話本身就是謬論,無論經歷了什麼,都不是變成惡人的理由,更不應該是把自己的痛苦,憤懣施加在別人身上的藉口。


如果那樣做了,只會增加更多的苦難者,造就更多的悲劇,那麼最初主導者又從何言善?


臨安不知道是什麼時候起,“生活不易”成了某些人作惡的擋箭牌。


彷彿不容易三個字可以為所有的罪開脫。


《紅高粱》的男主角有句名言:“劫道的都會說自己有八十老母要養。”


我們不要合理化罪行,我們不要誇大惡的深度和美感。


他不配。


殺人犯永遠都是不可饒恕的殺人犯,不管他有多可憐!!!


憑什麼他的不幸要牽連那麼多無辜的人?


無論一個罪人遇過多麼大不公,我們都必須明白:


用摧殘無辜生命來報復社會,這種“獨狼”的陰魂決不能被原諒。


我們永遠不要為罪惡辯護。


罪惡的誘因,不能成為罪惡可以被原諒的理由,更不能因為罪惡有誘因,就宣揚‘犯罪非其之罪’。


一個人再不幸,也沒有資格遷怒於毫不相干的人,我們永遠有比這更好的選擇。如果一個人的不滿或者一個社會問題的出現,就足以充當犯罪的理由,那麼任何犯罪都能產生“正當的理由”。


當一個人對別人的生命完全漠視,當一個人的心中已被惡念填滿,他就再也不值得任何的同情和開脫。


臨安現在的疑惑是:我們能避免這樣的極端惡性事件發生嗎?


如果一個外賣小哥遭遇挫折,他要是不想活了給送單外賣都下了毒怎麼辦?


如果一個機長是反社會人格,他故意要和幾百名乘客同歸於盡怎麼辦?


如果一個賣家患了精神障礙,他偷偷在顧客買的零食加上砒霜怎麼辦?


我們都知道,一個不想活的人... ...是最自由的,同樣也是最可怕的,法律都沒法兒震懾他。


死刑威懾、大眾唾棄都只對活人有用,對被逼上絕路心存死志的人是沒用的。


……


生死有命,富貴在天。


寫到最後,臨安還是想說一句,做個善良的人吧。


做一個善良的人大抵都過得很好。


反正臨安見過的好人都過得蠻不錯。


不信你試試。



禪道


弘一法師一生嚴守律宗戒律,悲天憫人,生前每次在坐藤椅之前總是先搖一下,以免藏身其中的小蟲被壓死,其臨終時曾要求弟子在龕腳墊上四碗水,以免螞蟻爬上屍身被不小心燒死,其善心可見一斑。


“我不想活了,但是我要你們和我一起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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