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感染艾滋仍嫖娼!法院以傳播性病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罰款三千

重慶市雲陽縣人民法院近日一審對該縣首例HIV—1抗體陽性(艾滋病)患者傳播性病罪一案,進行了不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以傳播性病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9月16日,中國法院網發佈了這一消息。

明知感染艾滋仍嫖娼!法院以傳播性病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罰款三千

明知感染艾滋仍嫖娼!法院以傳播性病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罰款三千

據介紹,經審理查明,陳某某於2019年3月查出感染1型艾滋病病毒,自4月起接受艾滋病抗病毒治療,至今未愈。5月15日,陳某某在雲陽縣一出租屋內,與賣淫女王某某發生一次無保護的性關係,被民警當場抓獲,陳某某主動交代了自己明知已感染艾滋病病毒嫖娼的事實。

事發後,王某某於2019年5月、8月,先後兩次到重慶市公共衛生醫療救治中心檢查,結論均為未感染艾滋病病毒。

明知感染艾滋仍嫖娼!法院以傳播性病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罰款三千

雲陽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某明知自己已感染艾滋病病毒而進行嫖娼,其行為已構成傳播性病罪。鑑於陳某某有自首情節,且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對其從輕處罰,當庭作出上述判決。宣判後,被告人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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