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尚未运营欠外债,法院耐心调解化纠纷

近日,武陵源区人民法院立案

、速裁审判团队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圆满化解了三件涉民营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8年11月,张家界某公司在筹备阶段由股东龚某经手产生了部分债务:欠杜某喜的广告牌定做款5443元;欠杜某辉的9台饮水机货款4680元;欠戴某的厨具货款17362元。杜某喜、杜某辉、戴某经多次催讨未果于2020年4月7日诉至武陵源区人民法院,要求龚某支付上述货款并承担相应利息。

龚某承认三原告主张的债权属实,但辩称其只是张家界某公司的股东,虽是上述债务的经手人,但不是债务人,三原告应向张家界某公司主张。

速裁法官经调查发现:张家界某公司由北京某公司投资设立,目前处于大量投资建设阶段,加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该公司尚未正式营业,没有收益,债务问题由控股公司北京某公司解决。北京某公司同样受疫情影响,刚刚复工复产,未及时给张家界某公司注入资金,以致相关债务拖欠未付。

情况了解后,速裁法官决定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解,同时电话通知张家界某公司、北京某公司作为案外人参加调解。经法官释法明理,张家界某公司、北京某公司均认可三原告的债务,表示愿意直接清偿,但因公司正在复工复产,尚未恢复正常经营,要求三原告适当宽限时日,三原告均表示理解。在法官悉心协调下,各方当事人与案外人张家界某公司、北京某公司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北京某公司、张家界某公司和龚某延期分批给各原告付清欠款,为企业复工复产争取了时间。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做到抗疫、审判两不误,通过委派委托调解,运用线上线下平台,及时进行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化解涉民生、涉民营企业等各类案件91件,不仅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更为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为企业复工复产争取时间

· 本期编辑:陶涛

· 来源:武陵源区人民法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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